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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職權行第25條修法:官員赴立院備詢者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

tgdlyg wrote:
國民黨在委員會不做討論,
法條全部保留直接送院會,
還反欺騙社會大眾是民進黨不想討論,
那就廢掉委員會就好了,
一堆立委在委員會開會,
一堆作業人員,
還要記錄畫面,文字,全部上網要幹嘛!
浪費錢啊!

更離譜的是在院會表決的版本,
竟然又不是委員會的版本,



立法院全程錄影可以去查到底有沒有討論
討論多次沒有共識不用表決?
民進黨過去八年用過多少次都沒事
現在要修法教訓傲慢官員跟檢查調閱有問題的案子就在那邊說不民主?
光一個萊豬硬過的民進黨敢講民主?
toxin0702 wrote:
立法院全程錄影可以去查到底有沒有討論
討論多次沒有共識不用表決?
民進黨過去八年用過多少次都沒事
現在要修法教訓傲慢官員跟檢查調閱有問題的案子就在那邊說不民主?
光一個萊豬硬過的民進黨敢講民主?


萊豬那是多數民意支持下正常表決過的,必須少數服從多數.......

而,國民黨是靠多數民意支持下強行表決過的,必須多數服從少數......

故,一樣是多數民意支持,民進黨的民意才是多數的,儘管只有4成不到的支持.....

結論......

綠共不是叫假的,席次輸你,就用愚民壓你~!!!

過去八年只有立法局,根本不存在立法院
立法局只是幫行政院背書的橡皮機關
行政院說啥,你立法局就少廢話,走個程序就是了
外圍廁液:「還我立法局,立委當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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