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ue wrote:林右昌埋未爆彈,謝國樑引爆,會發生這樣的爭議,兩個人都有貢獻,貢獻不相上下。你也說說看謝國樑 /林右昌責任各多少來看看吧 林右昌 : 未登記 + 未補登記 + 未交接未登記產權給下任市府謝國樑 : 未幫忙上屆市府的疏失完成補登記林右昌絕對80%以上的責任
還兩人都有貢獻勒,租蓋都是林,謝那時是什麼咖,能負責什麼?人家現在就是彌補林右昌失職,如你所願,要登記產權了yurue wrote:林右昌埋未爆彈,謝國樑引爆,會發生這樣的爭議,兩個人都有貢獻,貢獻不相上下。你也說說看謝國樑 /林右昌責任各多少來看看吧
其實前後任市府都貪圖2-4樓的既成違建罷了.其實違建就拆除麻 , 都不想續約了就請原實施者拆除歸還.然後發公文禁止營業使用就好了.市府只要針對一樓及地下四層停車場先發標, 等2-4樓處理好了再給予使用.看得標的是否可以類似NET一樣蓋個2-10樓的違建來用.不然看新合約怎看都很有鬼啊 !要是新的標案是不含2-4樓商場 , 要得標者另外新建這樣爭議會少很多.我也想看不含2-4樓的違建面積 有誰會來投標 ?微風怎看都是一家專門招商的公司 自己一個產品都沒有.難道微風跟大日一樣 都專門營運停車場的嗎?一得標就發文給舊商鋪承租人要漲租金 , 這樣要撐高12意的浮動權利金收益...很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