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Unicorn wrote:
如果二樓以上是沒有登...(恕刪)
隔壁樓伊波拉引用的新聞內容,關鍵部分如下: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午表示,東岸廣場原營運廠商是大日公司,後來因為主富公司提起訴訟,市府派律師出庭,取得大日跟主富的契約書,才知大日經營地下停車場,另把地面樓層的商場交由主富營運。三方關係就像市府是房東,租給大日後,大日又轉租給主富投資營運,但市府跟主富沒有任何關係。
萬哲源說,大日公司2015年跟市府簽訂OT(營運、移轉)契約時,東岸廣場根本沒有現在的2、3、4樓建物。大日公司在主富不知情的狀況下,宣稱把這些財產移轉給市府。其實2、3、4樓全部都是主富花了將近3億元的錢,獨資設計、規畫到興建,整個蓋起來。”
當然,我個人認為這是市府“假裝不知情”
但是,我也認為NET沒說實話,至少,沒有全部講清楚....現在還在挑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可以揭露的部分在放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