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ra1975 wrote:
大多數的國家都有簽屬,但不一定沒有死刑,美國一些洲跟日本都有死刑,俄羅斯跟中東,還有非洲國家大多也都有簽屬,難道都不能執行情節重大者嗎 ? 荒唐
實際上兩公約中只有明確表示未成年者不能判死刑,其餘沒有明令要廢除死刑,只是要求仍有執行死刑的國家要『嚴加審視死刑的執行』。
當然,所謂嚴加審視…這部分就很有模糊地帶,所以各國才會沒什麼在意的簽下這公約。
然後廢死團體就拿來當作聖經一樣看待…
民進黨與廢死團體走得近,於是在沒社會事件時就會表態支持廢死、在有社會事件時則龜縮起來『不表態』。
而國民黨與廢死團體沒走得那麼近,這時就變成沒社會事件時敷衍一下廢死團體,在有社會直件時表態支持死刑。
這次這個算是為了選票,於是走極端路線的民進黨政客而已,回歸整個民進黨,有誰在這時改口支持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