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東西除非有時間能馬上送警局,不然就不要撿物歸原處,台灣這個社會歪風盛行,法規更是變態法條,這大概是跟立法者的心態有關;之前在路上騎車看到有人掉了1支手機在路上,原本想撿因有要事在身所以就沒停車下去撿,過幾個小時回程時發現那支手機已被車壓得支離破碎~~
新行詐騙 .... 新型敲詐 !!!!檢 別人掉落或遺失的手機 幹嘛 ?????發揮公德心 發揮 同胞愛 ?????除非 在你的工作領域內撿到 ........ 並上交保管 !!!不然你怎說 都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