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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論文門 英高等行政法院裁示換法官重審

fkang2 wrote:
不過你自己都說那是 “部分內容”


你這話倒是沒錯,

Richardson確實有斷章取義、曲解資訊的前科,

上次ICO的裁定文明明說的是「蔡英文和口試委員的隱私」,

Richardson卻曲解成是「蔡英文的隱私」:





不過呢,

這次連Richardson自己篩選過的部分內容,

都表達得這麼清楚,

就連你們也無話可說了吧?

哈哈哈~

fkang2 wrote:
你才剛剛創作完了一篇文章,Richardson 馬上又貼了一篇。

又有一位法官 (Sophie Buckley 這位之前出現過) 並不肯定 ICO 的 vexatious 說法,而要求 full hearing。


是喔,

至少就Richardson篩選過的「部分內容」,

我倒是看不出來法官Buckley有這個意思欸。



ICO請求駁回的理由,

並不是因為ICO認為原告的索資要求是vexatious,

而是因為原告沒有勝訴的合理預期,

原告沒有提出實質的論點足以挑戰ICO的裁定依據啊。

反而是原告在爭辯vexatious的問題,

而原告的依據是辯解自己並未與中國聯手。

但ICO當初的裁定文就已經講得很清楚,

雖然大英圖書館有此質疑,

ICO並未採信啊:



而在Richrdson所節錄的內容中,

法官Buckley也同意ICO並未採信,

也就是說,

原告根本就瞄錯目標了。

ICO大概也以此為由,請求法官駁回,

所以法官才會表示他明白這一點,

但又補上一句:However, this is not the only basis for the appeal.

意思就是說,

法官認為,

除此之外,這起訴訟還有其他爭點,

不能因為原告此一爭點不成立,就予以駁回。

總之,

法官Buckley完全沒有觸及「原告是或不是vexatious」的問題,

當然更沒有Richardson幻想的「駁斥ICO的vexatious之說」:



法官只是認為此案應該要進入訴訟程序、開庭審理而已啊,

就不知道Richardson在興奮什麼欸,

哈哈哈~

就像上級法院法官對林環牆的委婉評語,

「熟悉美國司法系統,卻不太了解英國司法系統」:



Richardson在英國法院都進出幾趟了,

到現在還是講一些很兩光的評論,

我甚至覺得他不是不熟悉英國司法,

而是根本不懂訴訟程序吧,

哈哈哈~
Buzz_Cookie

嗯。。。如果「熟悉美國司法系統,卻不太了解英國司法系統」都可以讓英國法官做出對林有利的判決,這不是代表,林說的某些東西,即使不符合英國司法的慣用做法,法官也無法假裝看不見。

2023-07-15 22:01
turtlins wrote:
你這話倒是沒錯,Richardson確實有斷章取義、曲解資訊的前科,...(恕刪)

抱歉,看了你前幾句話後,後面就懶的看。

不過你既然有時間,可否就如何將波士頓搬到倫敦寫一篇勵志短文,讓大家知道你是如何不斷章取義,而且沒有曲解資訊的前科?

加油。
turtlins

哈哈哈~這不就是你們一直以來的態度嗎?懶得看就是沒有看,然後還可以繼續瞎掰啊,哈哈哈~

2023-07-21 1:46
Fish7yu1967 wrote:
哈哈龜又有得忙了。。。。。


果然不出所料,哈哈龜又在長篇大論廢話連篇了!
我就說他怎麼不見了
其實人民要的僅僅是簡單的真相,而不是用一個又一個的訴訟來掩蓋客觀的事實!

只需要蔡英文站出來,好好秀出她多次強調的「 1.5個LSE博士的學位證書與成績單」
指導老師與口試資料,即可! 我們關心的是一件幾分鐘就能請出的事實!

外交部派專員去LSE請出證書與成績單很難嗎?
davidchange

真的是強人所難啊,不然也不用養一堆畜牲在01裡狂咬人了

2023-07-20 11:08
Fish7yu1967 wrote:
果然不出所料,哈哈龜...(恕刪)


po的資料都快可以寫論文了!

當初小智有這麼認真,論文早就過了!

fkang2 wrote:
抱歉,看了你前幾句話...(恕刪)


別為難他了!

他翻譯的英文都是「特規」!

拆開來跟合起來的用法不一定一樣

所以你看他消失了多久在那邊用力用力用力的瞎掰
「Turtlin」

用門擋著偷偷打手槍。

giamarij wrote:
其實人民要的僅僅是簡...(恕刪)
為什麼其他人要證明有沒有論文那麼簡單,這不就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嗎?
ura0414 wrote:
為什麼其他人要證明有沒有論文那麼簡單,這不就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嗎?


因為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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