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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起未禮讓行人罰款6000元.記3點並且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各位是否覺得矯枉過正?

行人只是馬路上的一個行動裝置
讓這個拿到最高優先權
那紅綠燈拿去丟了
事急則緩 wrote:
人員因能力不足無法針對道路與交通加以改善.
反倒因為幾個特例的交通違規者而訂下法律重罰.
台北交通已經爛到爆了...這條例是不是讓交通更糟?


等待行人時我也常覺得不耐煩
不過.....
因為幾個特例的交通違規者造成行人死亡
(還有很多是眼神好,懂得躲)
台北交通已經爛到爆了...這條例是不是讓交通更糟?
等到目前的規定造成幾個汽車駕駛死亡
你就可以大聲疾呼要求廢止囉
方.澤倫斯基.唐鏡
jocomach wrote:
沒事就拿手機 站斑馬...(恕刪)



如果哪一天有白目的路人霸佔斑馬線(我跳出來了我又站回去了,你打我啊!笨蛋)..我真不知道怎過馬路...
事急則緩
事急則緩 樓主

對...開車不禮讓行人..撞死人的也是特例...為何要訂這法條,讓交通更糟?

2023-06-27 14:57
jasonlikeyou

我覺得你應該把四輪大爺的思維拿掉, 我們再來討論好嗎

2023-06-27 15:52
我覺得斑馬線撞到人應比照酒駕處罰,
撞死人應該以蓄意殺人起訴,
問題有些行人走斑馬線闖紅燈還說什麼帝王條款
車子看到突然闖紅燈的行人的時候根本來不及煞車
現在有一半的車會讓一下路人了,
我覺得亂世用重典還不錯.
建商倒,代銷收,仲介關,投客跳~
有沒有人想過,行人有可能根本沒考過駕照的人,這種用路人不會出事嗎?? 哪個人會沒事開車去撞人?? 行人被撞都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死角沒看到,行人用路設施與車爭道造成行人用路不安全也造成汽機車駕駛因撞人而受傷。 行人地獄也是汽機車的地獄,常被行人擊落受傷。行人地獄 主要想反映的是台灣對行人用路的設施不理想,行人要常與汽車爭道成能通行。 政府的問題,被帶風向後變成民眾人民的問題。 頭腦是很好的東西。
名稱想不出來 wrote:
哪個人會沒事開車去撞人??


您這句最忠肯,又不是撞到人,說句對不起,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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