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到只剩下錢 wrote:少數想不當得利 這句話不知從何而來。我手上有4張意外險保單,兩張自己保的,一張公司保的,再加上一張團保。2014年摔倒骨折,拿了20幾萬的賠償。我沒意料會摔倒骨折,保險是為了預防。這20幾萬很多嗎?我到現在有時還會腳麻,等老了後遺症會更多。回頭來看那些重複保的,尤其是疫情還沒爆發就保的,絕大部分都是為了給自己萬一時有更好的保障。而疫情開始爆發時還在賣保單,敢賣就要有膽賠。
有錢沒命花,有風險的.保險公司有保險公司該承擔的風險,保戶也有保戶該承擔的風險,規則既已制定好,依法辦事很難嗎?有辦法就去要求執政黨改防疫規則阿,不過以後應該也不用選了,幾百萬人阿.7月要改版了,真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