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italist wrote:
應修法大型車改行駛內側車道,
不要跟機車併行行駛,
1.大車只能走內線?這樣大車要怎麼轉灣?
2.不要跟機車併行,應該改為機車不要跟大車併行吧。它那麼大一台你騎車應該早可以看的到為何不讓?
我覺得拉目前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立法機慢車不得與大型車併行,不得由右側超車大型車,需禮讓大型車,要開放檢舉。
這樣應該可以有相當程度上的效果。
全台所有班馬線也最好移到馬路的中段畫設,不要畫在十字路口。
所有十字路口全部上圍籬。
陳小春2525 wrote:
今天若砂石車減速到30公里還會反應不及撞死人嗎?
砂石車要完全免責的機率很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