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翔黑熊 wrote:
如題,振興券確定10(恕刪)
經過這一兩個月的三級封鎖......
真認為現在的民眾.是之前馬政府發消費劵時期還是去年發振興劵的時期?
這次的三級封鎖..影響太多人的生計..發五千元振興劵...根本無法達到所謂刺激消費的能量
因為生吃都不夠了..還要曬乾????
所以發這五千元的振興劵..就是讓原本固定花費的現金..用這5千元禮劵來代替..
例如一個人他一個月的伙食費固定在6~7千元上...他會用五千振興劵來代替現金
然後把代替下來的五千元現金儲存起來....
別指望有錢人促進消費.........因為有錢人急著往國外跑..要去打疫苗...



台灣人最愛存錢,所以建議。
改為以"發票"所有發票只看政府要振興的產業,只認相關產業開的發票,憑發票返利。
比如你去鬍鬚張消費200元,隔月返200元,每人每月返利最高上限30000,為期4個月剛好到農曆年以前結束,錢要隔年報稅才會跟退稅一起撥進戶頭,不會用的老人或是鄉下人就只能再見,畢境它是為了振興。不是為了救窮,沒開發票的顯然也沒在繳稅,必需優先振興有在開發票與繳稅的,因為政府發出去的錢也必需要適時的收稅回補,不然政府會倒,不可能一個政策搞定100%的產業。
你有本事在需要振興的產業一個月花3萬政府隔年就補3萬給你
這個一催下去就算你它媽住山上打死都會想辦法下山找有開發票的產業去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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