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Morris wrote:阿扁啊統派媒體追他女(恕刪) 笑話~有規定採訪就要回答嗎??自己大砲說錯話~怪我囉!!!追馬呆女兒也不會有結果啦他家那2個女兒根本不會接受採訪你說的不覺得可笑嗎??
HarveyMorris wrote:阿扁啊統派媒體追他女(恕刪) 前文我已經告訴你~你有本事查到馬英九財產含房地產不論國內外~只要是2008-2016其間馬英九購買的證據所有國內外清查及法律相關花費~本人按收支單據支付沒證據請你不要亂攀咬~法律都有相關規定可依循~不服也可上訴法條相關及程序只要符合我說的條件~放心~我會一律無條件支付相關費用大水庫理論基本上我並不認同~但是~法條的應用與案件審理角度應由主審法官去主導~上級法院都認同~我也不會硬要說我的看法才是對的要挑戰別人的判決不是不行~請先看看自己的解釋是否更加合法合理
HarveyMorris wrote:應該跟馬的愛徒林益世(恕刪) 讓我告訴你另一個法律常識"犯罪所得會成為量刑考量之一"依照賴素如所得100萬(後又全數規還)判7年半~照我說判太重你可以去找貪汙100萬有歸還的判例~多數判了幾年??有些教授研究費貪汙~有些民代助理費貪汙~有些軍人軍務費貪汙都有相關判例可查~區區100萬事發前歸還~還判7年半寥寥可數~不信你可以自己去查
HarveyMorris wrote: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賴(恕刪) 恐龍法官,下面國際級的都沒事了,怎麼可以判有罪,快放出來~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0708/7315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