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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討回9797條國安私菸 吳宗憲律師:那是花錢買的!

不知羞恥..的政府官員
還想拿回
抓去關
大家還在口罩口罩
這件事很快就沒事了


跟卡神一樣
自己人 沒事的

okbt wrote:
不知羞恥..的政府官(恕刪)
又要趁口罩之亂...魚目混珠
台灣有這樣官員...悲哀
台灣人忙著排隊買口罩
這些政府官員.忙著要回私菸
人民一包要買110元
他們卻爽爽抽70元免稅菸
無能政府真偉大
這個是律師的辯辭, 跟政府有關??

shadowjon wrote:
希望真的能讓吳先生索回
這樣以後國人出國購物被海關沒入的東西
都能比照辦理
厲害了,這個黨
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
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二十五
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不適用海關緝私
條例之處罰規定。
看新聞法院至今好像都是以逃漏稅來判,罰款也不高,那以往被沒入罰款的人???
去年底的新聞
關務署台北關表示,稽查人員9月5日於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查獲自泰國入境的劉姓旅客,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逕由免申報的綠線檯通關。
由於攜帶超量菸品,除了當場驗放1條免稅菸,針對其餘30條香菸,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及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45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以15,000元罰鍰並沒入超量菸品。
若以逃漏稅來辦也有明文規定,有菸酒進口許可執照?
至攜帶超過以上得稅放限量之部分,應檢附財政部核發之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或財政部同意文件,始准報驗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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