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之前之所以無法辨,因為案發是在台灣,但沒有引渡條列,所以也無法引渡到台灣。所以為了此案香港立法了,建立引渡條款,讓犯人可以引渡到台灣受審,這不但可以解決犯人逃到中國領地後就沒事的情況,還大大提升了台灣的司法獨立。但後來卻被港獨人士借機操作成「送中條例」,而台灣民進黨還大力支持。原以為陳同佳就此逍遙法外了,沒想到他竟然會願意來台灣受審,沒想到民進黨卻反而拒絕他入境,以政治利益來操弄法律,不但放棄中華民國主權,還違反了基本的道德!整個事件的始作俑者就是民進黨,ebola01,你還有臉來護航,你有沒有良心?
香港政府(屬於中國)現在要將人犯送來中華民國,不就是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有自已的司法審判,引渡條例訂定不就是為了讓人犯付出代價的做法嗎,現在是人犯自願來中華民國受審,根本用不到引渡條例好嗎,只要政府發個入境許可而已,根本菜包怕槍掉了,持續在政治操作罷了。
ebola01 wrote:就是「引渡」和「送台...(恕刪) 說的斬釘截鐵結果圖裡面竟然有“推測”兩個字?逃避什麼嗎我看根本就是猜猜樂不論是誰 在我台灣犯法 就要受罰對他判刑 才是宣揚主權一個殺人犯有何可懼竟然讓冥進洞全黨全身發抖 連1450s也怕護主權?別說了 會被笑的嘖你們“看懂”了嗎
ebola01 wrote:就是「引渡」和「送台...(恕刪) 明明就是台灣依殺人罪通緝37年結果現在居然拒發簽證,拒絕人家到案反正蔡英文總統任內已經不是第一次喪權辱國了有必要這樣造口業散布網路謠言替喪權辱國的總統擦脂抹粉嗎?
ebola01 wrote:【戳破林鄭月娥算盤!】1張圖秒懂為何「陳同佳」不能這樣來台受審...(恕刪) 戳個頭啦!從頭到尾都是「陳同佳」自己說要來台灣自首港府又不是把人逮捕了,送給台灣和港府有個什麼毛關係?現在又要扯港府巴啦巴啦的是怎樣?還在搞政治算計?
基本上我敢說,倘若陳同佳「表面上」是「自願」來臺灣投案(而不是港府包裝成政府依啥一國兩制架構遣送來)政府一定會讓他入境。為何我敢這樣講,因為這兩天看了幾位深綠有法律背景的朋友發言,都認為他人要來臺灣沒理由不收,收了以後要做啥政治操作那另當別論。蔡政府沒別的優點,看風向倒是挺行,看看現在台面上那些還在扯不能讓他入境的,都不敢從法律上論述,就知道這方法只能講講,實際行不通。蔡英文也不會希望因為這件事讓韓國瑜撿到槍(這件事拖越久,對蔡越不利),所以我敢說,陳同佳敢來,他就能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