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eichiao wrote:有證據是人頭戶嗎?...(恕刪) 你要問他但就算是人頭戶,應該也合法吧?我朋友有專業包租公和炒地皮的,聽說偶而就會跟人合夥買賣,其中不乏只出一張嘴過個水的.這算是業界常用手法,和建築公司一個建案就開一家公司,賣完就關閉公司,讓住戶找不到是一樣的常態.不管是否是人頭戶,只要是真實買賣有繳稅就完全合法,我不覺得這樣做有甚麼不對,不知道其他人有甚麼立場來嘴這些?要是違法,DPP怎麼可能放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