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不論菸不算違禁品 適不適用走私一詞「走私」會有人刷信用卡結算順便留證據的嗎?蔡只是沒用人民希望聽到的用詞反而用了聽似合理化的名詞來換成蔡講韓國瑜式的說法:''我們在拼外交,走出去,國安局內部有人下毒藥想要毒死我們的外交,這不是我蔡英文一個人的危機,這絕對是中華民國的危機我們絕對有最大的決心,誰犯罪就抓起來,我蔡英文願意簽切結書,如果涉入絕對關到最後一天不假釋我們也不容許謠言對蔡英文的抹滅,這不是對我個人潑糞水,這是對中華民國尊嚴潑糞水但我們更不容許國安局被滲透被特定政治人物利用來鬥爭蔡英文,這是國家的危機,蔡英文需要你們的支持,我們要保護中華民國,對不對?''大概是這樣
bingerunner wrote:姑且不論菸不算違禁品 適不適用走私一詞「走私」會有人刷信用卡結算順便留證據的嗎?蔡只是沒用人民希望聽到的用詞反而用了聽似合理化的名詞(恕刪) 這個回答的邏輯跟某美女醫師好像歐7月初高雄大社發生女方男友殺死女方媽媽的殺母案女兒跟男友用通訊體交談包含殺人計畫、行兇刀械購買、通報媽媽行蹤,這樣算不算留下證據依 bingerunner 的回應邏輯這件殺母案的死者女兒不可能參與殺母嘍,女兒共謀殺人還用通訊軟體留下證據,男友也不可能殺人歐,哪有殺人還留下一堆現場目擊者,所以死者一定是自殺的,對不對啊走私香菸罪責一定比殺人輕,何況死者女兒是殺死直系親屬,罪則會再加重,殺人的都留下證據了,難道走私的就一定不會留證據硬坳的太差了
bingerunner wrote:「走私」會有人刷信用卡結算順便留證據的嗎?...(恕刪) 馬英九選總統前,特別費不用領據的部分直接匯入他的帳戶,包括好幾位綠營首長都是這樣做法,綠營是怎麼打擊馬英九的,如果你這個理論是對的,馬英九的特別費會傻到匯入自己的帳戶,留下“貪汙”的證據嗎?馬英九時就不會往這方面想,到了蔡總統時,反到幫她想好了後來法院也還馬清白了,但綠營還是對法院判決不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