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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和反服貿之流,有異曲同工之妙~~

crab69 wrote:



港港獨就是肥佬黎出資,聘請台灣專業人士去香港技術指導的...(恕刪)


詐騙集團一定是 反送中

偏偏 小英 把你們出賣了,這時候 小英就沒有賣台問題了。
漲翻天 wrote:



的確民眾容易被煽動,看看6/1上凱道就知道。...(恕刪)


是啊!大腸花就是啊!
羅友志的名言,今日台灣,明日香港。
我不小心 wrote:
其實港獨跟覺青 手...(恕刪)

我覺得這個有點像是千禧年寬裕青年的雪花病。
美國也是動不動有年輕人在校園裡搞什麼safe space的,#迷途, 認同政治的,題目玩到快差不多了。
台灣跟香港的青年起碼還有個抗中反中的題目可以玩,我想反核應該玩完了。
我認為,在美國搞弄議題的,賺的錢不多,條條框框法令限制太多了。
在台灣搞反核跟台獨就一本萬利,建國基金、離岸風電等等,利基觸目驚心,名利雙收,這條錢不賺是三八嗎?
港府修法改善引渡合作 法務部:樂見其成
中央社 -
2019-02-13 17:32:12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3日電)因應港女命案,香港警方無法引渡凶嫌陳同佳到台灣接受調查,香港保安局近日提議修訂條例,防堵漏洞。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今天指出,樂見其成。

蔡秋明今天在法務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香港是其他司法轄區,對於香港方面的立法措施,不方便評論,但非常歡迎所有司法轄區間有更緊密的合作,共同打擊跨境犯罪、實現司法正義。

蔡秋明說,對於進步的立法表示肯定與歡迎,但目前香港修法尚處於立法程序,不方便置喙有何期待或評論,但基本上是樂見其成。
他表示,香港保安局對修改法令的建議立場很清楚,因為依照目前法例無法與台灣進行合作,因此,有修法的提議,是值得肯定的作法。
全案起於20歲的潘姓女子在去年2月8日入境台灣,疑似於同月17日在台北市大同區「紫園飯店」遭同行男友陳同佳殺害,並被棄屍於台北捷運竹圍站附近,陳同佳則獨自返回香港。

承辦的士林地方檢察署去年底對陳同佳發佈通緝,並同步發函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送犯嫌至台。
陳同佳返港後因涉嫌盜竊女友財物被捕,過程中揭露事件背後涉及在台殺人棄屍;由於港、台兩地沒有引渡協議,香港警方至今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無法引渡陳同佳到台接受調查。

香港保安局近日為此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現有條例,令當局可與沒有簽訂引渡協議的地方進行個案合作,以防堵漏洞。
保安局在文件中指出,「現有的刑事法律協助及移交逃犯的兩條條例都訂明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因此不容許我們處理台灣殺人案的請求,凸顯了這方面的不足和缺陷」。(編輯:戴光育)10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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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的高級官員說的喔!! 樂見其成!!

拜託覺青不要再耍無知了。

漲翻天 wrote:
的確民眾容易被煽動...(恕刪)



如果你一直持這種態度則你未來所有買的東西就跟你的名字一樣會漲翻,當然你的薪水例外......
mikebb0919 wrote:
對 一樣都是中國搞出來的
中國搞到被全世界圍剿不是沒原因的


弱弱的問一句,那美國的死黨英國為甚麼不配合圍剿把華為掃地出門呢?反而台灣的衛福布被WHA當作蹭飯吃的癩皮狗一樣掃地出門?

0瑩月0 wrote:
一堆反中言論想洗版...(恕刪)


經濟歸經濟,政治歸政治,只有中國這種集權國家才會搞不清楚,
以為跟你作生意就是就是要佔你便宜,就要跟你下跪,
全世界只有中國這種巨嬰國有這種奇怪的思想。


0瑩月0 wrote:
當年服貿,綠綠宣傳...(恕刪)
根本同根生,何來異曲?

键盘飞行大虾 wrote:
...(恕刪)
這跟台灣當年太陽花一樣啊!政府與中國簽定的服貿協議不公開透明,只片面跟老百姓說簽了之後對台灣有什麼好處,對於簽了之後對台灣的壞處只會用"政府有因應措施"來呼巄百姓,所以才造就太陽花學運

逃犯條例既然是針對台灣修法,但條文中順便偷渡引渡中國相關條文,這就是反送中抗議遊行
Smart
香港可以暴動打警察 媒體大幅報導

蔡政府刀片蛇籠+拒馬 人被拖走 新聞不敢報 自由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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