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oxyribose wrote:簡單講就是"名份"同性戀想再一起,給他們個"名份"有何不好? 我也支持真心相愛的兩人,即使是相同性別,但也該給彼此一個名分。但有必要去挑戰大多數傳統的舊思維跟傳統嗎?這好戲我等著看下去,看看2020有多少挺同婚立委會落選。
Arcus0827 wrote:我也支持真心相愛的兩人,即使是相同性別,但也該給彼此一個名分。但有必要去挑戰大多數傳統的舊思維跟傳統嗎?這好戲我等著看下去,看看2020有多少挺同婚立委會落選。...(恕刪) 人類思想的進步就是從不斷地挑戰傳統舊思維而來我不是舉了個婚前性行為的例子了嗎?有看沒有懂?為了一個同婚議題就下架立委你以為別人都跟你一樣思想單純?
jasony028 wrote:很自然很人性吧如果人性需要就該合法,請廢除所有法律制度,人民自由不該受任何限制。...(恕刪) 自由的真諦需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前提法律制度就是在以此前提下保障人民的自由別人想結婚礙到你了??除了女同搶了你的女友男同搶了你的老公
Deoxyribose wrote:人類思想的進步就是從不斷地挑戰傳統舊思維而來 您的進步怎定義?讓群體逐漸凋零, 個體數變少的想法叫進步?所謂進步該是經過該思想讓整個群體可以更壯大, 這才叫進步吧! 讓大多數人去配合少數人, 用更高成本的方式來做社會運作, 只為滿足少數人心理的慰藉, 一點也不科學跟合理.權力是要伴隨義務而來, 不是與生俱來, 權力越大義務也越大, 沒辦法盡義務的去主張自己的權力, 就是漸漸的劣幣逐良幣, 整個社會往下沉淪.
newalgo wrote:然後自認為是女的男...(恕刪) 然後呢這跟同婚合法有關嗎?說不定合法不被歧視他在捐血告知,反而風險被排除了,難道沒同婚合法這種現象就部會發生嗎?說些有點道理的話,不要只是在哪裡歧視隨便亂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