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520 wrote:近親通婚有生育...(恕刪) 1.簽切結不生不就得了?2.遺傳缺陷又非100%,你憑什麼只因為有可能就迫害近親相戀的人?3.戀童為何不適用?愛是平等的,不應該因為年齡而限制?未成年?修法不就好了?4.人獸為何不行?狗也可以透過搖尾巴表示同意啊?其它的也是修法就好。愛是平等的,真的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