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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住老房的台灣人?


god52101314 wrote:
歡迎來南部 其實雲...(恕刪)


我貼個那個是在高雄市區喔!
他旁邊本來有高雄第一下家樂福
可惜歇業了!
最重要還是“經濟“
如果經濟好 大家收入都增加 社會會更美好
KCLin0423 wrote:
不喜歡住大樓我喜歡的...(恕刪)




我也愛這種房子
但是台灣住地少又小人又多
這種房子越來越少

但是我好奇的是,這是獨立門戶
又沒有跟別人產權干涉
都不都更是屋主的自由吧
小壽 wrote:
土地貴的地方,建商願...(恕刪)


想太多...

真的土地貴、地價高,屋主早就選擇賣房換現金囉...


真正需要都更,但是卻沒辦法脫手的老屋才是問題...


政府如果不出面主導都更建設,而是不斷以都市開發的角度來思考預算編列問題,導致都更只能透過民間建商進行...

那麼,我個人認為不會有更好的發展了...畢竟,建商不會做白工,沒有利潤的訂單還要承擔資金周轉壓力與房屋保固問題,哪間建商願意?

而過去眷村改建之所以可以進行,還不是因為眷村多是低矮平房,接手的建設單位有足夠的容積率與建蔽率空間可以操作...

現在需要都更的幾乎都是30~50年左右的5樓左右公寓...還有多少樓板面積可以操作?

至於你所提出的狀況,個人認為有很多是都更蟑螂...這些蟑螂和銀行勾結的狀況,讓已經很少比例願意接受都更的屋主喪失信心囉...
god52101314 wrote:
每次看見都更的新聞...(恕刪)

很多局外人隨口就說原屋主貪婪怎麼不會檢視建商胃口。
JasonQ wrote:
想太多...真的土地...(恕刪)


都更 真的需要政府出面協調
尋求 建商 人民 新購屋族 多方都贏
god52101314 wrote:
都更 真的需要政府出...(恕刪)


我個人是認為啦...


需要都更的屋主,由政府出面徵收進行都更。

額外的容積率獎勵所增加的樓地板面積由政府持有做為公宅。

原屋主所持有的樓地板面積,則以1坪換1坪的方式,提供原屋主50~70年的地上權使用權利。

1. 土地徵收後,成為國家土地,未來不會有都更問題。

2. 原屋主拿到土地徵收的補償金,卻仍然可以居住在都更後的房子內,甚至於可以轉賣或是出租地上權利。

3. 因為土地徵收後轉變為國有土地,額外容積率獎勵部分不會成為圖利財團或是私人的弊端。

4. 額外的樓地板面積可以建設為公宅或是公共設施,彌補政府採取土地徵收所付出的預算成本。


政府可以透過審查機制控制都更所需支出的土地徵收或是建設預算。
謝幸福3948 . wrote:
以同樣的建築物來比較的話, 台灣建築物的樑柱約比馬來西亞大一倍, 因為馬來西亞沒颱風和地震, 這也是影響台灣建築外觀之一重點,
而早期國民黨時代的公共建物,更是醜到一個不行,因為當初以實用為主. 而鄉下更慘! 規定只能蓋四四方方的農舍.這都是那些沒有建築美感沒腦沒視力的政府制定的台灣法規造成的....(恕刪)


台灣人自己不守法怪別人拿掉頂樓違建和鐵窗,其實台灣和韓國的舊房子外觀也沒差多少。
日本戰後昭和時代的公共建築一樣很醜,到平成時代有錢才開始注重美學。
國民政府來台一窮二白,沒拿日本賠款,建築以實用為主,若有錢不是不可能蓋漂亮建築,至少國民政府在大陸蓋的建築並不差。

日本秋田車站(二戰後建築)



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旧址(民國20年代建築)


Speed Wick wrote:
我也愛這種房子但是台...(恕刪)


他是三角窗,這塊不買下,建大樓能看嗎?
到時就是所謂釘子戶
shiu65 wrote:
台灣人自己不守法怪...(恕刪)


是啊,談什麼都市美觀,
每次想住新房的就在那裡提都更有助市容,
幾棟都更建物是能對市容有多少幫助?
先大刀闊斧把增建的違建拆一拆吧。
並且拆除所有違規招牌,陽台外推,鐵窗等等⋯
這不是既公平又兼具美觀與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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