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0thing wrote:話又説回來,這麽玩...(恕刪) 事務官的位置卻用政務官去佔缺就好比前線的少將指揮官剛戰死卻派一個沒當過兵的職業學生去頂少將指揮官的缺這難道沒問題嗎?帝制朝代才可能發生吧派個太監去領軍
N0thing wrote:衹要沒違法,民主法治社會,我覺得嘴的沒道理。 九二共識,有違法?龍門電廠,有違法?服貿協議,有違法?貪污扁珍,那肯定是違法的.致中小夫妻倆,違法了嗎?肯定違法了,但轉了(污點證人),法庭上作證證明了(扁珍貪污),所以沒事.違法不一定有事,大義滅親,可以無罪.口譯哥這事,有沒有違法,難說,,,看是怎麼辦.說不定口譯哥也有機會當一次(污點證人)
黑虎先生 wrote: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吳釗燮於2007-08年期間擔任駐美代表,嫻熟台美關係,並深知派駐美處同仁應具備的特質與專長。而趙怡翔近年來追隨吳釗燮處理台美事務,且多次參與接待美方訪台高層官員,表現優異,並對台美相關議題頗有掌握。 這個發言人在鬼扯什麼?吳釗燮只在2007年當了一年四個月的駐美代表。後來就是2018年2月才當外交部長,到現在還沒滿一年。說是[趙近年追隨吳處理台美事務]?國民黨執政的時候,哪裡輪得到吳去處理台美事務?哪裡來的[嫺熟台美關係]?瞎扯蛋!
回應外派爭議 趙怡翔:實領15萬..我從小英基金會(一開始我是研究豬糞及臺灣發展沼氣發電的可能,後來才轉到涉外事務),到後來民進黨的國際部...目前我的薪資,在扣除美國醫療保險、汽車保險、房屋保險、所得稅,還有貼補當地房子租金(外交部發的租金僅夠貼補部分)及其他固定開銷後,大概實領是15萬左右其他固定開銷...是啥玩意,是養小三還是買精品的開銷?又是個「小英基金會」的,和DPP英派果然嫻熟.既然是研究豬糞及臺灣發展沼氣發電的,那不是把他留在國內研究利用廚餘發電會更好?在扣除美國醫療保險、汽車保險、房屋保險、所得稅,還有貼補當地房子租金(外交部發的租金僅夠貼補部分)及其他固定開銷後,大概實領是15萬左右,哪個傢伙,扣掉這些之後,還能月領15萬的?他沒搞清楚重點,你憑實力沒話說,你空降插隊就等於抹煞現有者的努力,KMT和阿扁再怎麼野蠻也不會幹的事,小英全幹了,幹了還理直氣壯咧.
nwcs wrote:回應外派爭議 趙怡翔...(恕刪) 人家說薪資總額是26萬,口譯哥卻說淨額實拿15萬~這是青出於藍,雞同鴨講,還是模糊戰術呢~外交部需要模糊哥? 蔡不要模糊的92共識……該模糊不模糊,不該模糊卻又模糊,都自己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