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8000 wrote:
別說電視上那位一次撞4...(恕刪)
cmsaaa wrote:
不一定撞到超跑,萬一有不長眼的人從巷子衝出來,一般保險多半不夠。..(恕刪)
人體險與車損險好像是分開的
eddy0503 wrote:
就大家都去保超額險...(恕刪)
因為少數人很有錢,財力能把數百上千萬當零花,一般人可沒有。
因為他有錢,把超貴的交通工具開上街,讓你有機會意外去損壞它,所以心生賠償不起的恐懼,因而必須多負擔超額保費,這樣公平嗎?
有錢是他的事,超跑也有數千萬甚至上億的,要開多貴的車子是他的自由,但這個"超貴的"風險責任不應該由一般人與富人分擔。
如有法律賠償上限,則一般人便無需因此負擔超額保費,車損部分只需一般保險即可。保險的代位求償也無法超額索賠,變成超跑擁有者自己去承擔超出部分的保險,這才符合"選用者負責、使用者付費"原則。
大家都去買超額保險?保險公司爽死了,所以就算買通律師或買通記者,也要帶風向堵絕"超跑條款"的建立。
*貧富差距日增,有錢人越有錢,將來會有兩三億的超跑上路,你要一直加碼付保費去配合他們嗎?庶民奉陪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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