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4112 wrote:
您起的頭, 然後現在又說不用討論?
照您說的 那就不是複決而是創制了
而從公投法的適用事項可知
只能進行立法原則的創制 (如這次的同性婚姻修民法或立專法之爭)
並無修改條文內容的公投適用事項
建議您討論相關議題前, 先把公投法了解一下會比較好
大大覺得東奧正名公投不能納入公投,
去告中選會吧,
東奧正名有人認為是事關全民的重大政策,
人家連署都過了,
難道要先公投東奧正名是否為重大政策嗎?
公投項目不是早就公告了,
之前並沒有媒體討論這個問題,
可見是你認知的問題,
實在懶得討論了,
都投完了討論東奧正名能不能納入公投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