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只是看笑話用的。煞車都不用,直接進髮夾彎。公投有過沒過,對詐騙集團沒影響,墨鏡一戴就沒看到。民主啊,進步啊,哈哈哈「東奧正名」公投本周六就要投票,正反意見相繼發聲。行政院今天重申,台灣是民主自由國家,公投是人民的權利,政府依法舉行公投,不對任何公投案預設任何立場,會尊重任何公投結果。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也表示,以「Chinese Taipei (中華台北)」參賽,為到目前為止國際奧會的規定,我們為維護選手參賽權,始終遵守協議,「未來也會遵守國際奧會的相關規定」。
nicktan wrote:如果行政立法機關硬要亂來那就可以拿板凳買啤酒鹹酥雞了 公投法有防止亂來機制第 30 條...經複決廢止之法律、自治條例,立法機關於二年內不得再制定相同之法律所以只要16案過關, 立法院兩年內不能再制定相同法律而兩年後,國會已改選,如果改選後再通過相同法律那只能怪大家要投這些立法委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