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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被狠狠的打臉!以核養綠二次送件,法院認定「現實上不必要拒絕,依法也無理由拒絕」!

陳明熊 wrote:
中選會硬要拖延,違法把他搞成成案日在10月24日之後,那後面30幾天的年底選舉,這絕對是爭吵跟版面的焦點。
然後不只年底選舉,接下來一路可以吵到2019年中,然後是否支持以核養綠公投剛好可以做為總統跟立委選舉的操兵,大家來熱身,這樣真的有對民進黨選情加分嗎?


我想黃士修先生在意的不是如何影響民進黨選舉
而是這個案子是否能綁某個大選,無論是今年9合1還是後年的總統大選

如果這個案子因為成案日被延遲,導致在明年5月底前獨自舉行
即使民進黨因此大敗, 這應該也是黃士修先生所樂見的

p.s. 原先筆誤, 特此向黃士修先生致歉

過客4112 wrote:
民進黨因此大敗, 這應該也是黃士修先生所樂見的...(恕刪)

講真的 應該很多簽署的人不樂見這樣的狀況
我私心認為黃先生 應該也不樂見(不然為何喊 我不是國民黨?)
民進黨大敗是政黨之間的事情
但是 能源政策 是希望能用較便宜 穩定的能源
帶領台灣能過渡到綠能 or 減少石化能源的使用
且能夠"直接" 駁回 台灣非核家園 這種近似口號 卻無能源思考的 法律相關條文

也或者 能夠完成反核家園(如果以核養綠,公投失敗)的全民公投的認定
這樣 就算是電費上漲 甚或 是 戕害環境背書
也能夠因為有全民的支持 跟正當性
所以不要再次引起爭端 且能夠完成能源政策的一致性

不論是 贊成 或者是反對 都好過於空轉
或者是中間有模糊地帶給 政客們操作空間

可是 要是不綁大選
亟可能因為人數關係不成立....這樣跟現況何異?

dgame wrote:
講真的 應該很多簽署的人不樂見這樣的狀況


抱歉,我打太快打錯了
原意是不樂見

趕快回去改原文, 犯這個錯誤蠻誇張的

曹sir wrote:
黃士修下午送件過程...(恕刪)


補送件

重審

複審

知法玩法

走的程序

花的時間

故意不說清楚

也許都會讓你過

就是不想讓你綁大選

政府到底是服務人民

還是惡搞人民用的

曹sir wrote:



黃士修下午送件...(恕刪)

看那位小小官員的態度 擺明了來幫老闆擋子彈的 根本沒收啊 這什麼爛公署啊

砍我七天,我必定加倍奉還...

1124滅東廠,殺鷹犬

「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因中選會拒絕補件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北高行今發布新聞稿,法官裁定中選會應受理黃士修補送的連署書,本案得抗告。黃士修下午攜2.4萬份連署書至中選會補送件。然而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中選會將依法提出抗告,並依法請以核養綠補件。

黃士修等人9月6日遞交以核養綠公投第二階段連署書,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點收31萬4135份。黃士修並於9月13日補送2萬多份連署書,遭中選會拒收。北高行審理後,裁定中選會應受理黃士修於9月13日提出的「以核養綠」公投連署書,並併入黃士修於9月6日提出的「以核養綠」公投案處理。

黃士修也在今上午也表示,2.4萬份連署書目前在新竹,已準備發車送來台北,今天下午就會送件。然而黃士修雖然再次送件,陳朝建卻表示,中選會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將提出抗告,目前仍依公投法第13條受理黃士修的「補件」。換言之,中選會不接受北高行裁定,仍認定以核養綠公投連署人數不合規定,讓領銜人於30日內補提,非併入黃士修於9月6日提出的「以核養綠」公投案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12539/3427037?from=udn-relatednews_ch2


厲害了!

真的第一次見識到這麼屌、這麼偉大的行政機關。

不管自己當初說要尊重法院判決,也不管你現在法院怎麼判,更不管提案人清楚表示這是依照法院裁定的二次送件,所有一切都不重要,只有我中選會認定的才算數。

臺灣所有法院可以關門了說,反正我中選會說了算,那年底也不用選舉啦,反正我中選會說誰的票不算就不算,說誰當選就當選。

偉大了!我的黨!

號霸 wrote:
法律裁量中選會應該...(恕刪)


中選會還真被你料中

收了,但日期壓今天補件
號霸 wrote:
補送件重審複審知法玩...(恕刪)

真的,知法玩法,
看看陳英鈐的專業(?):行政程序法,
難怪被安插到這樣一個位置,
現在的種種作為真的是不意外啊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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