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 wrote:是哪個企業再幹這種...(恕刪)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根本就不需要許可,沒在控管,所以現在才要修法補救只是廠商肯定會在修法完成前拼命進口的等到修完法,又不知道進了幾十萬噸
麻木不仁的政府。我們老百姓努力做垃圾減量,自備購物袋,自備吸管。現在卻讓進口垃圾是怎樣?最度爛的就是說的滿口仁義道德,卻放任這種卑鄙無恥的事。有沒有想過對那些靠回收吃飯的百姓?以前還可以溫飽,現在你要這些人吃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