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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東少女遭姦殺焚屍案 高院更審改判主嫌死刑

CogChern wrote:使用你提供的數字簡單的做了一下圖,為了製圖方便槍決人數乘上50倍。藍線:案件數,紅線:槍決數。
有注意到案件數在下降的趨勢當中,有一段比較平坦的時段嗎?這個時段不就跟槍決大量減少後到又開始執行槍決的時間點吻合嗎?這樣子你還是認為沒關係嗎?

您的努力我看見了,我太久沒讀書了,已經忘了怎麼算出這個變異數及標準差,所以無從反對您的看法,也或許您說的可能是對的。
無論如何我的重點是:
  1. 怎麼讓這王八蛋不要再出來危害我們
  2. 他們去死,對我們最安全的。
  3. 如果他們死不了,怎麼讓他們不要被放出來。

過期無效 wrote:
現在真的判死定讞要有很多條件考量
1.手段夠不夠兇殘,一般殺人勒死或一刀桶死,十刀以內...這些都不算
這一條不成立.

當著女友母親的面,砍女友32刀致死的(司法改革委員會)現任委員,活生生的例子,,,,顯然應該要把標準提升到33刀.
ke989 wrote:
我看到的是無論有沒有執行槍決,故意殺人案件數的趨勢是一直下降的啊(恕刪)


這個癥結點才真正可怕,懂嗎?
從一千多件不升反降到三百多件,難道現在的社會比以前安全純樸四倍?
不是,這是代表過去會判作故意殺人的罪行,近年來愈趨大量地被改定義做“非故意”
為了奉行廢死方針,而改變判決基準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恐龍法官”一詞這麼廣為盛行,因為人民對司法失望!
微弱大人:
您的論點太強大了,直接就釜底抽薪不認這份統計數據就對了,
好好好,算你狠,哈,大家記住,把蔡政府換下來喔!

ke989 wrote:
微弱大人:您的論點...(恕刪)


哈哈,還不死心啊?
刑總刑分都搞不清楚的人,你想說服他們什麼?
政府應該從學校教育著手才能解決法盲的問題。
司法只是一群唸法律系人
在廢死氛圍下 讓您盡情揮灑的作文比賽
至少菜執政兩年多以來是這樣的
笑死人毫無威信威嚴威嚇性的司法
網路就是讓一群以前沒有發聲機會的法盲、草包有個發洩的管道。
這種人覺得沒有常識沒關係,敢發文敢丟臉就行了,反正網路上沒人認識自己。
一個人若不以無知為恥,還能以此插科打諢為樂,且當這種人越來越多的時候,也無怪乎整個社會籠罩無知和不理性的氛圍中。
台灣殺人已經沒有死刑了
司法~根本毫無警世的威力
以後這種砍人分屍焚屍的新聞
應該歸類在綜藝娛樂新聞
笑死人島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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