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耶違法 wrote:載一堆豬的車子的安檢通過,就可以拿來載一堆人了嗎...(恕刪) 所以你根本就不懂嘛北市政府官員及台北市議員到大群館現勘,認定全棟建築物使用是學生宿舍,屬住宿類第1組(H1類組),應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住宿類第1組(H1類組),你自己去查查看這安檢標準絕對符合學生宿舍使用你當它是檢查載豬的標準??
菅耶違法 wrote:嗯,你可以催一下台北...(恕刪) 奇怪你文大前校長不要租啊由一年2000萬先降到1500萬再每年對文大這位承租人漲5%直到2000萬你校長可以不要租啊出來裝可憐真丟文人的臉與氣節(還是想要接教長,趕快出來輸誠一下)且人家租給你整棟99間房子你文大沒善盡管理人責任讓4個人住這干物業公司何事?(雖然多年的安檢及法律上北市府曾背書並不違法)不過奇怪集合住宅不能住學生嗎?大學時某社區大樓都是本校學生住都暱稱是宿舍房東都犯罪?若可依門牌方式郵寄到 xxx社區/xxx館之xx號我住宅住幾個人有問題嗎?
菅耶違法 wrote:什麼叫比喻? 你不知...(恕刪) 這是一篇值得紀念的文章,之前這帳號專為打管爺,不停強調管爺違法⋯⋯現在不停強調侯違法,我幾個疑問想請教:1、可以租學生?不能當宿舍,那租學生是當什麼?2、管爺違法,侯也違法,那違法的法條是?還是你認定就算數?3、世界上有兩種東西用錢買不到,一是正義,二是老子不願意,今天如果侯老婆不願意租,你就算年付一億,年漲50趴,就是租不到對吧!4、從跟你交手你只適合不講道理的鬼打牆,而不是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