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太懂,大學遴選法裡面有規定,參選人一定要填兼任獨董這個規定嗎?沒有啊
如果沒有,不管管中閔獨董狀況如何,都跟大學遴選規定毫無衝突或是無違反規定
既然如此,跟台大校長當選與否也是兩回事
老是用泛道德理由去把兩件事當成一件事來看,如果獨董或是兼職很重要,麻煩認為對大學有監督之責的教育部修改一下遴選辦法,但這三個月時間,教育部做了嗎?
如果獨董不是決定大學校長的當選與否的條件,那麼這裡討論管中閔獨董資格有何意義?
所謂的泛道德論,就是用自己標準去批判一個合規定的人,甚至硬把另一案搞過來,用另一案的不合規定來講這案也不合規定,或說這個人道德有問題,不適任
那現在就來討論了?什麼叫做道德標準?
如果吳茂昆都可以當選教育部長了?你跟我說說看,什麼叫做道德標準?
如果講不出統一標準,那就回到法令上,而且是一案歸一案
獨董歸獨董,大學遴選法沒規定獨董相關規定,就不要拉進來討論校長合格與否的問題裡
我不一定支持國民黨,但我絕對不投民進黨,不投民進黨證明我眼光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