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再次政黨輪替的時候...(恕刪) 可惜的是這些人不會下獄台灣之所以可以肆無忌憚的濫用行政裁量就是因為最多就是撤銷裁量而已,國賠也不用你賠所以你會發現,包括高雄市政府在內可以前腳行政法院剛判決完敗訴,改了幾個字,同樣的裁量再出一次反正沒責任啊,而裁量人只要沒收到錢,爛裁是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
Tom_Deng wrote:可惜的是這些人不會...(恕刪) 難說因為這個黑機關已經違反憲法精神將來會另立轉型正義2.0對無法回復之損害的加害人例如執行者要求提出答辯無法解釋則以專法處罰以專對專坐牢應該只是基本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難說因為這個黑機關...(恕刪) 我很希望這群人去坐牢但是這群人執行的法律,是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告雖然你我都知道憲法不會允許這種針對特定對象,朔及既往,無須證據與審判即可做出不可回復的強制處分但沒釋憲前,他們就是合法的,釋憲後,只是這各機關的行政裁量撤銷而已這邊你要弄清楚,台灣,很神奇,行政機關不管多麼違法濫裁,最多就是撤銷原裁定而已不會有任何實質讓刻意違法濫裁的人付出代價的機制另所有有關轉型正義的現行法令,國民黨如果能拿回執政權,甚至拿回足夠的立委席次一定會馬上釋憲,那,一釋憲了,國民黨就沒機會照樣再玩一次這就是不可描述組織敢玩的這麼大的真正原因只有爽,不會有後果,穩贏不輸
Gorbachov弋巴契夫,前蘇聯1985總書記,Nobel和平獎得主:國家犯罪是一切犯罪的根源,如果執政黨沒有對手,執政無需競爭,權力不受制衡,言論沒有自由,罪惡不被暴露,罪行不被懲罰;那麼,立法就是舞弊,行政就是打劫,司法就是作案,權力就是凶器,部下就是家奴,國企就是搶奪民財的土匪,銀行就是掌權者的自動取款機。有些場景跟台灣很像,台灣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