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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拖椅3樓聽的到」 豪宅隔音差電競選手遭拒入住

CA91007 wrote:



你搞錯了,住戶...(恕刪)

問題是,電競團隊都說了 這社區是用作宿舍使用,不是訓練所,訓練所在另外的地方


而且協商也提到
HKA 戰隊也在聲明文中附上協商影片,只見部分住戶在會中指出,若電競選手半夜 12 點才下班,所有住戶都已就寢,選手們回宿舍只能躡手躡腳,選手們雖有 4 個房間卻只有 2 套衛浴,使用前須協調「凌晨 12 點多、 1 點多回到住處,只要在溝通,光講一個晚安好了,可能我們住在你們樓上樓下都聽得到。」。也有住戶指出,「 8 樓人家拖個椅子,我們 3 樓就可以聽得到」,認為若選手入住後使用免治馬桶,只要每個人晚上用 2 次,那下面樓層的住戶就不用睡了。



住戶也很清楚是用作宿舍使用,但是還是禁止選手入住,即便管理人強調有訂製嚴格的住宿公約,違規也會嚴格懲處也是一樣

leonheat03 wrote:
問題是,電競團隊都說了 這社區是用作宿舍使用,不是訓練所,訓練所在另外的地方


為什麼他說了你就要信?他要如何保證?每個詐騙犯都說它們沒有騙,是受害者自己要給錢它們的,

如果真的這麼斬釘截鐵,叫他的團隊屋裡不准有筆電,把房子網路切掉,他敢嗎?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CA91007 wrote:



為什麼他說了你...(恕刪)

奇怪了,一個公司團隊負責人都出面說話保證了,還有什麼不可以信,頂多入住時在簽切結書作保證違反約定必需作什麼樣的懲處來協調吧。更何況依住戶所言這棟大樓的隔音效果如此之差,應該整棟的住戶必需於晚上禁止任合活動,以免吵到全棟住戶才對吧
leonheat03 wrote:
奇怪了,一個公司團隊負責人都出面說話保證了,還有什麼不可以信,頂多入住時在簽切結書作保證違反約定必需作什麼樣的懲處來協調吧。更何況依住戶所言這棟大樓的隔音效果如此之差,應該整棟的住戶必需於晚上禁止任合活動,以免吵到全棟住戶才對吧


我們歷任總統,縣市長,選舉的時候掛保證多少事情,有多少真的做到?區區一個公司負責人話就能信?這真的奇怪了!不巧小弟我也是公司負責人,所以我講的話你就信了嗎?

爭的本來就不是噪音問題,是非純居住使用。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CA91007 wrote:



我們歷任總統,...(恕刪)

爭的本來就不是噪音問題,是房價會下跌的問題
我也認為這新聞炒得起來是仇富情結作祟,不然住戶糾紛或租賃糾紛每天都多如牛毛


那邊在台北市的確算不上豪宅

即便如此,網路上支持入他們入住的大多買不起,就算價格少一個零也是

看到不給住就義憤填膺,心理中上演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戲碼

或者從小被念說不可以打電動,長大了看到有"選手"這種東西就攀附過去吐一口悶氣



光進出複雜跟大群人常態性的半夜活動,一般社區就很常有糾紛了,何況是新社區



而且最詭異的是口口聲聲要人家包容尊重

結果自己也不尊重別人開會的結果



其實我比較好奇有沒有調解過程的完整影片

戰隊的影片看來是剪接過的,有操弄外界輿論的可能

因為裡面只有反對者的荒謬發言跟支持者的理性的模樣,想塑造反對方都為反而反的形象

60多人的會議過程不可能這麼短,想看看其他住戶的講法



CA91007 wrote:
你搞錯了,住戶反的...(恕刪)
CA91007 wrote:
為什麼他說了你就要信...(恕刪)

CA91007 wrote:
我們歷任總統,縣市長...(恕刪)

奇怪了
人家都說了 不信是你家的事
難道要因為你不信 就可以拒絕別人入住?
哪條法律授權其他住戶及管委會的呢

什麼「8樓拖椅3樓聽的到」
人家根本還沒進去住 就可以預測「8樓拖椅3樓聽的到」囉
所以4567樓都不用拖椅子、不用沖馬桶、都10點睡囉

Ichiroderdi1 wrote:
60多人的會議過程不可能這麼短,想看看其他住戶的講法


想知道隱情
不然這麼離譜的違法行為 還不告到管委會脫褲
陳阿瓜~ wrote:
奇怪了人家都說了 ...(恕刪)


怎麼脫褲?

是犯了殺人罪了嗎?不給人住電競團隊有人會死掉嗎?

不然是犯了什麼罪,會坐20年牢嗎?還是會被罰幾億元?


不然豪宅住戶是怎麼會怕到脫褲啦,天真


我是建議電競團隊解散,重新組一個新團

找男同性戀,最好還有愛滋的,組成彩虹戰隊,靠電競賺醫藥費,還有常常接近命危吐血還要繼續打電競的小故事

這樣誰敢反對入住


就拿出這是歧視愛滋病,這是歧視同性戀


無敵,真的,這樣馬上就一堆團體來伸援,保證豪宅住戶嚇到脫褲

陳阿瓜~ wrote:
看來是被管委會吃定...(恕刪)


你應該是沒遇過透天隔壁好幾戶的聲音還可以傳到你家吧?
樓上傳到樓下有何稀奇!
沖馬桶樓下會吵更是正常的,管你什麼中空樓板/幾公分厚都沒用,除非排水管不往樓下走
FemcAT wrote:
怎麼脫褲?
是犯了殺...(恕刪)

投個票就能把人趕走 還有人覺得管委會沒錯
我看電競選手肯定是哪裡惹到你了吧

alicepalicep wrote:
你應該是沒遇過透天隔壁好幾戶的聲音還可以傳到你家吧?
樓上傳到樓下有何稀奇!
沖馬桶樓下會吵更是正常的,管你什麼中空樓板/幾公分厚都沒用,除非排水管不往樓下走

所以你也聽的到你家樓樓樓樓樓上沖馬桶 說晚安嗎
所以你也覺得你被吵到無法安心居住嗎

「有聲音」跟「吵」是兩回事、不用相提並論
水管有水跑過、隔壁主菜鍋鏟聲、樓下小孩練鋼琴
這些都是有的事、合理的事
請問何時有人因此投票把人家趕出去?

但我想知道這樣把別人趕出去的行為你覺得合理的點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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