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allan wrote:如果她當時偷食物時有表現出需要協助,警察會不轉介給社會局嗎?...(恕刪) 偷食物不是要吃,難道是要做麵包花?都餓到要偷食物了!還有人認為不需要協助?那些小偷、強盜,有人上超商不是偷錢、搶錢,而是在偷食物的嗎?台南的警察常常抓到有人上超商偷食物嗎?
傲笑憐 wrote:二、你有心理疾病,你不講或者沒去砍人頭,誰會知道?況且按照先前師大遊民事件,送醫都說是限制自由了,到底要怎樣?難不成有心理疾病的可能,就要派一個人隨時跟隨?那叫瑪麗亞好嗎~ ...(恕刪) 都偷了兩次食物,餓到剩 30 公斤了!台南警察會不知道?我問你!一個體重不到 40 公斤的成年人,偷食物是為了什麼?
想申請低收入戶,要過得來社會局的門神-里幹事(非里長),過了他那一關才有可能申請補助,兵來將擋是他們的責任,你講什麼就推翻你把關財庫,這位里幹事職位約為委任四至六職等,本俸及專業加給總和,每月薪資約在三萬六至五萬四間,坐領高薪是否有聽弱勢族群想?做的事跟里長一樣,完全重疊,那何須要里長?因為工作性質幾乎一樣,里幹事應該規類里長的助理,有里長自己發放薪水,里長做不好,被里民唾棄拉下台,里幹事也必須同進退(因為他也在里裡工作),不應該屬於公務員體系一直做下去,里長被拉下台,里幹事可能做不好才牽連到里長被拉下台,因為他是第一線面對的是里民的角色。以台中市社會局上過社會新聞版面(求助婦女帶著幼兒跑了,跑二趟社會局被打槍只好睡公園,被路人發現是警察來救助),可以知道台中市民很難獲得求助,大概是台中市政府想成為宜居城市,最好不要也低收入戶出現,申請單位最好擋下來。
[問卦] 有低收入戶的八卦嗎?低收入戶似乎是黑暗的一角真正需要的人申請,會用各種奇怪理由拒絕,這篇文章講的理由有夠扯,因為離婚前夫會匯錢給兒子(兒子歸前夫撫養),當事人就拿不到低收入戶了然後有些人明明日子過得不錯卻拿到低收入戶,似乎要有特別的關係才能拿到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這件事就是最好的詮釋!有人抖一下拇指,掛一個尿袋,就讓2300萬人民心疼的要命;有人穿個球鞋出現在救災現場,就讓人民感動到落淚;有人活活被餓死,還要被人撻伐???你要一個精神不正常的人,去走繁瑣的救助手續??? 你是不是也需要去看看精神科的醫生啊?說到底,對選票沒影響啦。。。
心理疾病很難救吧...只要有正常求生慾望,在台灣不可能有人會被餓死住樓下的他妹冷冷的對媒體表示已經很久沒看到他姐,這代表耐性被磨光了吧?看了很多新聞,連父母,兄弟,夫妻,朋友等等面對這種事也救不了對方一樣最後以死亡的結果作收,除非全部送療養,然後以戒護病房保護安全,但這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