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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女子到超市偷吃不成 反鎖家中仨月活活餓死


macallan wrote:
如果她當時偷食物時有表現出需要協助,警察會不轉介給社會局嗎?...(恕刪)


偷食物不是要吃,難道是要做麵包花?都餓到要偷食物了!還有人認為不需要協助?

那些小偷、強盜,有人上超商不是偷錢、搶錢,而是在偷食物的嗎?台南的警察常常抓到有人上超商偷食物嗎?
SKan_Law wrote: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恕刪)

這女的.算很重的社交障礙吧.家人不管.只能等死.

印象最深的是多年前.母女窮到沒錢吃飯.
兩個一起自殺的新聞.


傲笑憐 wrote:
二、你有心理疾病,你不講或者沒去砍人頭,誰會知道?
況且按照先前師大遊民事件,送醫都說是限制自由了,到底要怎樣?
難不成有心理疾病的可能,就要派一個人隨時跟隨?那叫瑪麗亞好嗎~ ...(恕刪)


都偷了兩次食物,餓到剩 30 公斤了!台南警察會不知道?

我問你!一個體重不到 40 公斤的成年人,偷食物是為了什麼?
想申請低收入戶,要過得來社會局的門神-里幹事(非里長),過了他那一關才有可能申請補助,兵來將擋是他們的責任,你講什麼就推翻你把關財庫,這位里幹事職位約為委任四至六職等,本俸及專業加給總和,每月薪資約在三萬六至五萬四間,坐領高薪是否有聽弱勢族群想?做的事跟里長一樣,完全重疊,那何須要里長?因為工作性質幾乎一樣,里幹事應該規類里長的助理,有里長自己發放薪水,里長做不好,被里民唾棄拉下台,里幹事也必須同進退(因為他也在里裡工作),不應該屬於公務員體系一直做下去,里長被拉下台,里幹事可能做不好才牽連到里長被拉下台,因為他是第一線面對的是里民的角色。

以台中市社會局上過社會新聞版面(求助婦女帶著幼兒跑了,跑二趟社會局被打槍只好睡公園,被路人發現是警察來救助),可以知道台中市民很難獲得求助,大概是台中市政府想成為宜居城市,最好不要也低收入戶出現,申請單位最好擋下來。
[問卦] 有低收入戶的八卦嗎?
低收入戶似乎是黑暗的一角

真正需要的人申請,會用各種奇怪理由拒絕,這篇文章講的理由有夠扯,因為離婚前夫會匯錢給兒子(兒子歸前夫撫養),當事人就拿不到低收入戶了

然後有些人明明日子過得不錯卻拿到低收入戶,似乎要有特別的關係才能拿到
滿慘的
SKan_Law wrote: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恕刪)

art1969 wrote:
想申請低收入戶,要...(恕刪)


大大可能搞錯了,村里幹事只是小小的事務官
怎可能與地方民代相彷
村里長是最基本的政治椿腳
得不到利益的事,一般都不太喜愛去做…
社會救濟撤底失敗這就是1個例子..
當地里長.管區是最應該了解此情況的..
問題出在哪裡.相關官員好像事不關己..
地方父母官.確實是需要檢討的..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這件事就是最好的詮釋!

有人抖一下拇指,掛一個尿袋,就讓2300萬人民心疼的要命;

有人穿個球鞋出現在救災現場,就讓人民感動到落淚;

有人活活被餓死,還要被人撻伐???

你要一個精神不正常的人,去走繁瑣的救助手續??? 你是不是也需要去看看精神科的醫生啊?

說到底,對選票沒影響啦。。。
心理疾病很難救吧...只要有正常求生慾望,在台灣不可能有人會被餓死
住樓下的他妹冷冷的對媒體表示已經很久沒看到他姐,這代表耐性被磨光了吧?

看了很多新聞,連父母,兄弟,夫妻,朋友等等面對這種事也救不了對方
一樣最後以死亡的結果作收,除非全部送療養,然後以戒護病房保護安全,但這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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