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的終究要負法律責任這個我想逃不掉倒是台大學生砸人家場事情一碼歸一碼這部分究責起來這些鬧場的學生應該也要出來背不能因為拿個學生證就無敵一樣當初太陽花也是有人被起訴究責的不過我看最後都打輸哭著找媽媽了真的要究責想必這部分一定沒有人有懶趴出來背
weiooooo wrote:打人的終究要負法律...(恕刪) 我是覺得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啦起訴這群學生讓正常人類對台灣法官的下限再一次驚呆了嗎?還記得台灣法官怎麼說太陽花的1.公民不服從(台灣法律沒有,自創的)2.沒有其他辦法的緊急阻卻違法(所以無條件毀約條款是假的,或者是法官學生剛好都不認識這幾個字)
rustycar wrote:黑幫預謀單方持武器毆打學生也叫互毆 +1 接下來我估計黑幫會說 <學生是預謀被打的> <影片>由於台北市發生屢屢發生黑幫假藉人民團體名義,介入社會上的抗議活動,滋擾合法集會等活動,警方首先要斷絕黑幫的金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