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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鐘帶你了解新版一例一休(工商賴神版)


EthanTs wrote:
美國加班也不過多 5...(恕刪)


美國人在假日出來工作八小時,公司要額外支付8*1.5=12小時工資=1.5日工資。

台灣所謂的領2.5日加班費,公司實際上額外支付的也是1.5日;因為有1日是本來就該支付的。而且這個加班費計算的時薪是國外同樣月薪的5/7。
EthanTs wrote:
美國加班也不過多 50%, 台灣要上市公司加班費上限2.5倍、中小企業2倍?


美國薪資主要以時薪制計算

台灣則是月薪制計算

這前提沒弄懂,直接拿倍率比較只會得到可笑的結論



假設有一勞工在美國一天工作八小時日薪1,000元為例計算

周末加班一日加班費為1,500元



如果這位勞工相同薪水在台灣,月薪22,000元

周末加班一日,舊制加班費為428元,一例一休新制為1,162元



我實在搞不懂目前這一例一休制度給的加班費那裏不合理了???

舊制加班一天給428元比較合理嗎? 或者向美國一樣比我國現行一例一休制度更高的1,500比較合理嗎???
台灣真是特殊,國力都耗費在這種地方上
技術性米蟲 wrote:
這也太慘了吧
假設一天是1000元
在家休息有1000元
出來加班的加班費只有500
這樣誰想加班


為甚麼不加班?

1000 變成 1500 多50% 還不滿足?

老闆還願意多給? 那他直接另找就好了.

美國是極度不願員工加班的, 因為成本增加太多

你若是主管, 月薪制, 薪水超過某數額, 加班也是沒加班費

你若是用腦力的員工, 如設計師, 程式員, 加班也沒加班費

另外, 也沒甚麼補休, 都已經給加班費, 為何還要給補休?

==

台灣現在這樣搞, 老闆會願意讓員工加班? 還是另外找臨時工?

或者像美國, 不是坐辦公室的幾乎都是 part time? 想加班的機會都沒有?
EthanTs wrote:
為甚麼不加班? 1000...(恕刪)

你前面說台灣的2倍或2,5倍比美國多
美國只有50%
這樣我就算給你看
以1天薪水1000來說(月薪30000)
所謂的2倍加班費
就是原先的薪水1000+加班的1000=2000,這就是2倍
簡單說一個月加班1天,當月的薪水就是30000+1000=31000
如果按照你說的台灣2倍的加班費比美國的50%多
那麼你所謂美國的一天加班費就是
原先的薪水1000+加班費500
也就是說一個月加班1天,當月的薪水就是30000+500=30500


台灣的加班費倍數都含本薪1倍
所以2倍的加班費其實只是1倍而已,加班費跟本薪是一樣的
至於你說的美國加班費是50%
應該是不含本薪再加50%
不然只有50%的加班費不就比本薪的基數少了嗎
Oh, god.

本薪一天八小時 Monday - Friday 算1000 好了

Saturday 加班八小時就是領 1500, OK?

怎麼會變領 500? 是比原來 1000 "多"領 500!


以1天薪水1000來說(月薪30000)
所謂的2倍加班費
就是原先的薪水1000+加班的1000=2000,這就是2倍
簡單說一個月加班1天,當月的薪水就是30000+1000=31000


應該是 30000 + 2000 = 32000

台灣人現在連算數都不會! 白話文也不會!
EthanTs wrote:
應該是 30000 + 2000 = 32000

台灣人現在連算數都不會! 白話文也不會!


錯喔

台灣的算法是包含原本的薪水

所以所謂兩倍其實就是日薪的一倍

也就是30000+1000=31000



而且美國的算法,日薪=月薪/工作天數

台灣的算法,日薪=月薪/30

所以台灣一例一休最高的2.58倍(1.58倍)

以美國算法只有 1.58*(5/7) = 1.128倍日薪

還是遠低於美國的1.5倍日薪
如果 台灣的算法,日薪=月薪/30, 算我搞錯

但假設正常狀況實際一個月上 四個星期 Monday - Friday 20天班, 那等於 30000/20 = 1500 才是真正的日薪

那 Saturday 加班一天只給1000? 然後說這叫做 2 倍? 怎麼算來的?

又2.58 倍也是怎麼算來的?

===

** 美國年薪除以 52 周 (52x5 = 260 天) 再除 40 小時 等於時薪

然後, 如果老闆要你加班, 你不肯, 老闆可以開除你




EthanTs wrote:
Oh, god.本...(恕刪)

不是我閱讀文字有障礙和認知有問題哦
是台灣政府對加班費的倍數解釋就是這樣
有含本薪
所以你說的台灣2倍加班費比美國的50%多
我才會計算出只有500元的答案(日薪1000計)
因為台灣2倍的加班費,實際上只有增加1000元......
技術性米蟲 wrote:
所以你說的台灣2倍加班費比美國的50%多
我才會計算出只有500元的答案(日薪1000計)
因為台灣2倍的加班費,實際上只有增加1000元......


我說的是多出原來的日薪或時薪 50% 也就是原來的 1.5 倍
所以加班當天總共領 1500

你說現行是二倍, 只多一千那就是領二千, 月薪30000加上加班費總收入就成了 32000 不是嗎? 為何是你和滿滿的大樓梯都說是 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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