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
還有這樣賴皮的玩法...(恕刪)
"自通車以來,高雄捷運公司平均年虧損約新台幣20億元,瀕臨破產。高雄市政府其後 決定BOT合約,並於2013年6月4日獲高雄市議會審議同意,提前接收高雄捷運公司的機電設備,負擔每年銀行貸款利息2億多元,並免除高捷營運提撥折舊等年約18億元支出,並要求股東同時增資15億。 "
高市府說帖摘錄===
簽訂三方契約係規範高捷公司發生破產或其他必須終止興建 營運合約(即廢止興建營運許可)之情形時,本府應強制收買高捷公司投資興建之資產設備,並將該等收買價金轉由融資銀行收取;其不僅未增加本府額外之負擔,且就維持捷運系統繼續營運及重新購置機電設備費用而言,均屬對本府最 為有利之作法。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