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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酒駕立院交委會初審通過乘客「連坐罰」


seatree wrote:
很奇怪,為什麼有人...(恕刪)


那我鼻塞勒,
真以為都能聞到味道了!!
我對車牌變色這件事有意見

酒駕者 應該沒入其駕車充公 重罰重判

怎麼還給他特殊車牌

這種車牌在路上 大家都得讓他 是不是一種變相特權

立委是常酒駕嗎 怎麼會想出這麼奇怪的罰則

還不如黥面算了

我支持連坐 甚至 如果非車主本人駕車 車主也都要罰

這樣 就沒有人敢把車租借給有酒駕紀錄的人

台灣的法律 對酒駕行為實在太溫柔了

飛翔的魚 wrote: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恕刪)

只有改到被抓到的開罰,沒有改重肇事後的刑事責任,這樣不優哦

不過有改還是值得鼓勵

Molonlabe wrote:
站在一個邏輯的思考...(恕刪)


這樣的解說真是簡單明瞭又合理,而且又不落入感覺來感覺去的模糊空間。

seatree wrote:
很奇怪,為什麼有人會認為,在密閉又狹小的車室內會完全聞不到駕駛有喝過酒,看不到駕駛的臉紅,或是開車有異樣。

酒測值0.15毫克,不要說乘客有可能鼻塞,就算是正常鼻子也不容易聞到司機是否有喝過酒。
如果乘客也喝了點小酒,就更不容易聞到駕駛是否又喝過酒。
7rabbit7 wrote:
那我鼻塞勒,
真以為都能聞到味道了!!

鼻塞不能怪別人,
但是實施連坐罰之後,
你可以怪那一位載你的朋友,
罰金去跟他索討。
TfhC wrote:
如果乘客也喝了點小酒,就更不容易聞到駕駛是否又喝過酒。

駕駛跟乘客都喝酒,
然後跑來說連坐罰不合理,
是這種概念?

不想連累別人也被罰,就不要酒駕,有很難?
牛仔好茫 wrote:
駕駛跟乘客都喝酒,
然後跑來說連坐罰不合理,
是這種概念?

乘客喝酒未必是跟駕駛一起喝的。
還是你認為乘客不能喝酒,乘客喝酒必須受罰?

牛仔好茫 wrote:
不想連累別人也被罰,就不要酒駕,有很難?

如果可以這樣說,那法律刑責也不用分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了。
只要犯法一律死刑
不想被槍斃,就不要犯法,有很難?
TfhC wrote:
乘客喝酒未必是跟駕駛一起喝的。
還是你認為乘客不能喝酒,乘客喝酒必須受罰?

乘客有權利選擇勸導或是不坐,
現在就是一條法律在這,
你可以選擇合法不去坐,
也可以選擇違法去坐。

乘客喝酒,沒有小黃可以坐?
非得要坐酒駕的車,
出事再來怪酒駕罰太輕?
出事再來怪乘客沒有盡勸導責任?



TfhC wrote:
如果可以這樣說,那法律刑責也不用分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了。
只要犯法一律死刑
不想被槍斃,就不要犯法,有很難?

酒駕罰3萬-9萬,
拒絕酒測直接罰18萬,
乘客罰6000-12000,
罰則有一樣嗎?
酒駕罰則越重越好,
沒想到竟然有人在幫罰則護航,
呵呵。

如果有了連坐罰,
我自己會保護自己不違法,
也是保護自己生命安全,
你認為坐酒駕的車沒什麼大不了,
你可以盡量去坐。

牛仔好茫 wrote:
乘客有權利選擇勸導...(恕刪)


以現在酒駕的標準

乘客有很大的機會根本不知道駕駛是否有酒駕

可能駕駛自己也不一定有自覺,畢竟吃個有米酒的東西也會超標

所以看來如果常給人載的可以考慮買一隻酒駕測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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