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gugu wrote:
當事人死了委任書要...(恕刪)
兄弟姊妹間不簽妥委任書, 就不給賠呀.
這不是很簡單嗎?
程序格式不備, 拖過請求時效, 那是他們家的事, 你管那麼多幹嘛...
至於誰是兄弟姊妹, 必須檢附戶政機關證明文件.
Delkin wrote:
你要按照舊解釋來進行, 而不求問題的適切解決.
那台灣永遠充滿了法律的不公不義
另外, 我前面已經說了, 是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無配偶、無父母的條件下
怎麼還會有直系的卑親屬與父母跳出來跟旁系搶?
你沒看清楚我說要加列法條的文句吧...(恕刪)
Delkin wrote:
若孫子女發生意外死亡, 為何祖父母就不能請求慰撫金
Delkin wrote:
但是也有那種託孤的狀況
我建議是要實質認定, 若牽扯到實質認定那就要上法院民事庭處理
Delkin wrote:
最後, 誰不懂責任險? 幾乎大部分台灣人都有保過汽車強制"責任險"
責任險除了慰撫金之外
其餘請求都必須實支實付, 要附收據發票明細等等.
但我印象中責任險並不包含慰撫金, 但通常保險公司會做通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