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ar1234 wrote:請立院通過一條總統不受憲法限制的條文就行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不就是這麼幹的? 我把立場表達清楚一點當今的執政黨全面執政,想要做的事一定做得到是做與不做的問題他們在野時很痛恨考試和監察院,恨不得把這兩個院廢掉可是當他們執政時,卻完全沒有要處理很簡單嘛!多一些高官位置來酬庸,怎捨得放棄掉我的意思是,真有心要讓兩院停擺,他們絕對有方法既然已經把考試院該負責的年金改革拿到政行部門弄個黑機關處理我才說不如乾脆廢掉考試院
過期無效 wrote:我把立場表達清楚一...(恕刪)他們在野時很痛恨考試和監察院,恨不得把這兩個院廢掉可是當他們執政時,卻完全沒有要處理很簡單嘛!多一些高官位置來酬庸,怎捨得放棄掉 你說的也沒錯,執政者, 跟在野者原本就不一樣,在野就最恨這兩單位, 但執政後就安插自己人, 反變成最愛也不一定但考試委員任期還有4年, 都是對手任命, 這次很可能對考試院下手
abcpanadol wrote:你說的也沒錯,執政者, 跟在野者原本就不一樣,在野就最恨這兩單位, 但執政後就安插自己人, 反變成最愛也不一定但考試委員任期還有4年, 都是對手任命, 這次很可能對考試院下手 我不是為要了反駁什麼現在的執政黨最會玩法律文字遊戲憲法只有說"由總統提名"如果她心中真有"使命感",認為考試院沒必要存在,修憲又曠日費時大可推諉一直交不出名單,拖個四年,少數的在野又能拿她怎麼?在野不滿大不了又去聲請釋憲我舉前前朝例子,朝小野大也就有本事讓監察院停擺三年立法院多數通過的真調會,在釋憲案沒出來前,行政單位可以行使抵抗權杯葛現在全面執政,有什麼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