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lline wrote:我沒那麼厲害到能修法,但是目前法條造成社會動盪、勞資對立,就是枝微末節框死彈性,否則哪會討論到尾牙算不算加班這等事?再者,把尾牙看成是上班日的想法,就是把老闆想成用各種名目要員工上班的思考點,這不是人性本惡的觀點嗎? 無法理解,一個是既有規定強制員工參加尾牙算加班,一個是新制一例一休,就算有爭議的應該是一例一休的加班費算法,扯到既有的規定根本是借題發揮,根本沒聽過有企業犯了這一條,也沒聽過尾牙是強制的,至少我沒聽過.而且法律的規定怎麼會是人性本惡的觀點呢?所以禁止亂丟垃圾的規定就是認為所有人都會亂丟垃圾才設立的?立法在於告知,禁止,與嚇阻某些行為,真的無法理解這是基於人性本惡的觀點?我個人看法"強制員工參加尾牙算加班"明年就不會有媒體討論了,都存在幾年的規定了,有問題早就出現了.
其實我很不想參加尾牙:1. 每次都被總A叫上台陪唱, 還要跟著伴舞.......2. 抽到獎還要捐出, 捐出來就算了還被拱加碼, 更慘的事抽獎卷是人事代投, 自己不能作主.......3. 每次搞完都10點~11點多了, 隔天還要上班.......4. 因為預算,菜色根本就不好......老董, 我要加班費啦
algerno2 wrote:如果是自由參加.....(恕刪) 你公司沒強迫你參加尾牙啊 只是沒來沒獎品也滿公道的尾牙獎品應該也沒在契約裡吧自己衡量 有私事不想來 就不要來沒獎品 很天經地義有啥好開心或不開心 都是你個人意志的選擇罷了還是你想 可以不用參加尾牙 又可以領獎嗯嗯嗯......
尾牙吃吃喝喝就好了,搞摸彩就有一點過火,中獎的人是少數,大部分哈哈獎甚至是一個獎都沒有的人,看人中大獎真的會很開心嗎?特別是每次都要為那所謂的大獎搞到九,十點,(最糟有搞到凌晨,還得南下,弄到五六點才到家)這種情況沒中到什麼更吐血。唱歌跳舞更是不必,有幾個人有興趣欣賞,員工自己弄的,非但不好看,搞得大家又累又浪費時間金錢。參加那什麼遊戲,根本很無聊,甚至很危險,像我這樣不會喝酒的人,不知被參加幾次喝啤酒大賽了,最後一次我就索性不喝了,我犯不著為了娛樂大家,而去作危險駕駛。尾牙走到現在,與傳統意義越來越遠,開心度也越來越低,不如回到最原始最純粹的尾牙宴。其他多的就當加班費,這樣不是什麼問題都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