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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旅卡救觀光 明年補助逾八千須在地消費

我覺得政府這政策真的是在圖利特定旅行社...
大家都知道旅行社是如何利用以量制價的模式來剝削遊覽車或飯店業的,
所以如果真的要振興相關產業,就要鼓勵大家自由行才對,
只要國旅卡可以刷在民宿.飯店及當地商店,就不用擔心不會在地消費,
前幾年帶小孩去宜蘭玩,光是一晚的住房就要5000元了,
更別說在那兒還要吃飯玩樂買伴手禮的了,
公務員只會坐在辦公室想政策的,想出來的全都不及格...
IU妹妹 wrote:
用勞工來舉例大家比...(恕刪)


齊頭式平等下 勞工沒有的 勞工討不到的 軍公教也不準有

國旅卡76億預算 將檢討 連捐款也補助 「等於變相加薪」
2013年01月18日

北市中山北路一段一排戶外用品店都可使用國民旅遊卡,若取消,業者說影響不大。葉志明攝
【徐珮君、張嘉伶、李英婷╱台北報導】公務員福利遭立法院大砍之際,實施十年的國民旅遊卡存廢引發討論,主管機關經建會昨表示,由於與四家發卡銀行合約今年底到期,年底前將從經濟貢獻、促進觀光、刺激消費效果、政府財政負擔等角度檢討。官員強調,國旅卡存廢將通盤檢討,但不會這麼快有結論,尚需各部會協商。
政府每年編列國旅卡七十六億元預算,每名公務員每年有一萬六千元額度,共有四十八萬人持卡。

業者:影響不大
立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國旅卡使用已悖離推動原意,並有礙社會觀感,宜盡速檢討修正。行政院二○○三年起實施,希望透過公務員非假日異地且隔夜觀光旅遊消費,帶動全民非假日旅遊風潮,但隨後幾年條件放寬,產生許多不合理現象,連公益捐款也納入補助,等於變相加薪。
綠委陳其邁批,國旅卡沒法源基礎,不合理,應取消,公務員的未休假加班費也應檢討。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也說,國旅卡屢傳假消費弊端,應取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國旅卡執行成效需檢討,尤其把關制度要強化,但不見得要馬上刪。
台中公務員蔡先生說,當初是因取消公務員不休假獎金,改以國旅卡取代,很多公務員一次旅遊花費都超過一萬六千元,「國旅卡可刺激消費,也是公務員福利,應維持。」國旅卡簽約店員工潘先生說:「使用國旅卡消費比重不多,取消對業者影響不大。」

額外消費逾百億
經建會官員說,約九成公務員會把額度用完,去年公務員共額外消費(自費)超過一百億元,國旅卡對提振內需市場有貢獻。
人事行政總處主祕張念中表示,國旅卡是公務員強制休假的配套,討論是否取消時,包括公務員未休假加班費是否發放等,都應該考量。

國旅卡資訊
★發卡資訊
.發卡原因:2003年政府振興觀光業,並強制公務員落實休假制度,推出國旅卡,鼓勵公務員休假到外縣市旅遊消費
.持卡人數:48萬人
.額度:每名公務員每年1萬6千元
.經費: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編76億元預算
★爭議事件
.公務員勾結銀樓業者,透過假消費,付佣金請業者開立不實收據,刷卡換現金,詐領國旅卡補助
.公務員到電器行、珠寶銀樓、名牌精品店刷卡消費,未用於觀光旅遊產業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gatewaya wrote:
齊頭式平等下 勞工沒有的 勞工討不到的 軍公教也不準有(恕刪)


可是瑞凡
勞工就有呀..
現在是勞工有,公務員沒有
公務員比較慘呀...

IU妹妹 wrote:
勞工就有呀.....(恕刪)


你確定每個勞工都有不休假補助? 補助的基準有比照公務人員?
當然現在台灣的氛圍, 按照過去八年的標準,
絕對不是勞工的問題, 也不是雇主的問題,
一定是官商勾結, 政府要出來負責.
gatewaya wrote:
你確定每個勞工都有不休假補助? 補助的基準有比照公務人員? (恕刪)


大哥

不休假的加班費,不是補助,是原本應該就可以領的加班費

勞基法第38條就有寫了「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法律規定,勞工有不休假的加班費

實際上有沒有,那是有沒有落實勞檢的問題

但是法律規定就是有

現在google很方便的

勞基法第38條寫得這麼明白了,這也不應該叫不休假獎金而是不休假「工資」。
勞基法的規定應該是受僱者的最低保障
政府帶頭公然違法
有些民眾居然完全認同
法之沉淪啊

gatewaya wrote:
你確定每個勞工都有不休假補助? 補助的基準有比照公務人員? (恕刪)


奇怪咧
勞基法規定要給
公司不給
然後結論是勞工沒有實際拿到錢,所以其他人也不准拿?
怎麼不是去檢舉公司不按勞基法發放咧?

補助基準就是月薪換算成日薪呀
公務員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優惠呀..
你舉的例要修正一下
原本工資22500元
可公司只給你16000元而已喔
IU妹妹 wrote:
小明是[魯蛇公司]的員工
努力工作8年後,升到業務經理,月薪4萬5
依勞基法規定有特休假15天
但是小明太忙了,根本沒時間請特休假,15天都沒休,努力為公司打拼
於是公司依照勞基法規定,這15天沒休的特休,換成工資22500發給小明

突然公司換總經理,馬上宣布新的規定
為了提升公司業績
特休沒休完所發的工資,必須購買公司內的產品
所以小明的22500元,本來可以自己自由使用,現在變成一定要買公司產品
(恕刪)

飛翔的魚 wrote:
行政院今天拍板國民...(恕刪)


真正會去旅遊的又有多少呢
那也很簡單
特約店全限制旅宿業
不過這樣不是很圖利特定業者嗎?
當初陸客多到暴
這些人吃香喝辣
有想過多繳一些稅嗎?
沒有
反而大漲價格
結果現在要人救?
陽明海運也是
現在要花500億救
國家財政困難?
錢這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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