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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世俗既定的想法,讓異性戀者"自大"."驕傲"自己是正確的


阿里巴巴四十大盜 wrote:
有病之人遇到有病的綠色,
要把有病變成時尚,潮流....(恕刪)


同性戀應該要正名為:[同性戀癖]或[同性戀症]~

建議立法列入強制矯正的項目之一,

同性戀癖就跟戀物癖,戀獸癖,戀童癖是一樣的,

涉及虐待動物或猥褻未成年幼童,本來就該被抓去強制治療。



而同性戀症患者跟目前的癌症患者相似,都是目前醫學不夠發達,

無法完全根治的一種疾病,但癌症病患很清楚知道自己生病了,

會想要積極的尋求治療方法,會努力的讓自己身體恢復正常~~

而同性戀病患卻一昧的放棄治療,還認為自己都是正常的~

到現在就開始妄想讓這種病症擴散到正常的全人類族群,

實在很不可取,積極面對病因,尋求矯正之道才是對人類有幫助的演化,

同性戀症就是個病~~現在醫學還沒有藥可醫....

等幾百年後有先進的DNA療法出現,

小孩出生第一天就先打一針去除同性戀疫苗~~

從此人類世界就不會再有同性戀症了,人類的進化不該被拖累...

venus0256 wrote:
現在同志的言論,早就...(恕刪)

其實議題早從一開始把焦點放在專法還是民法上就歪了,在下認為要怎麼讓同性戀開放結婚根本不是重點,因此是一直堅持把同性戀治療放入修法條文中的,只著眼於處理同性戀族群引起的社會問題不但相當被動,而且要不斷耗費大量的社會成本。因此應當著眼於同性戀(以及戀童癖等其他類似精神疾病)的根除上,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小鐵子 wrote:
婚姻權不是施捨,
更不需要你來同意。


很好
那還要爭取修法做什麼
12/10的遊行可以取消了
所以…板大的意思是…

插菊花才是正統囉!

flycola wrote:
所以…板大的意思是…
插菊花才是正統囉!


錯,完全誤解!
版大的意思是....插菊花的人會在身上貼標籤表明【愛插菊花】,
跟其它不愛插菊花的是不同族群,
然後其他不愛插菊花的人就會感覺自己很了不起。

版大這種邏輯來挺同同,不知道是不是來反串的!
正所謂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一樣的隊友!
婚姻平權,讓愛滋生!

借用版上有人提出的『讓愛滋生!』雙關語,經典
肛肛本來就不正常

01收錢砍反同文章

製造挺同普遍?

robinking wrote:
很好那還要爭取修法...(恕刪)


你沒有搞清楚一件事喔

別人結婚的事情,本來就不由你(或任何人)來決定喔。
小鐵子 wrote:
你沒有搞清楚一件事...(恕刪)

說反了吧,要相愛在一起是沒人可以管你。要結婚這種有法律效力的至少是兩家族的事,結婚是制度有相對應的權利義務,不是爽就好。要不然按你這邏輯限制結婚最小年齡跟禁止血親結婚是禁心酸的嗎
tnkk01 wrote:
在批踢踢若明指「婚姻平權」是「性解放運動」總會有人跳腳,
現在總算有左膠敢承認了。
性解放就性解放,
老是拿人權自由說事也太假掰。


我覺得每個人對不同事件的理解差異,
會跟你獲得什麼樣的資訊很重要。

因個人沒有去批踢踢看,所以不清楚那邊的資訊是什麼樣的(雖然PTT挺同)。我不否認自己對批踢踢的印象,覺得裡面有太多似是而非的資訊。其實,每個人在獲得資訊,都應該多注意自己的消息來源是哪裡。

我想知道你對「性解放運動」的理解是什麼?
為什麼你覺得「性解放運動」是不好的呢?

性解放意味著,以前我們在這件事情上被「壓抑」了,就像黑奴被壓抑,後來他們需要被解放,都是一樣的。

「解放」不表示「放縱」

這些事情本來就屬於
廣義人權自由與平等範疇的事情,請問哪裡假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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