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2004 wrote:
嘴砲就省了 你這...(恕刪)
我有嘴砲嗎?
我只是對於同性之間追求所謂的男女相愛
憤而感到世態炎涼
TH2004 wrote:
保護法 專法 是增加權利, 才有的。 不是在減少或限制
TXLC wrote:
一、不反對同性戀。
二、不動民法,另立專法保障同志伴侶合理權益。
三、不同意為同志另立領養霸王條款,同志能否領養小孩,由出養機構與小孩父母進行評估。
TH2004 wrote:
脫褲子放屁的感覺
如果不反同性戀, 那就讓他們享有異性戀一樣的法律, 專法是要刪減同志的權利, 要大家不平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