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請大家一起來想一想,破除恐同迷思

同性戀自己就瞧不起多P、戀童、人獸...,常常掛在嘴邊的就是"不要拿那些和我們相比"

實際上,根本就沒有平不平等的問題、沒有岐不岐視的問題,只有社會是否有共識的問題

tsaichan wrote:
的確,乍看之下,十...(恕刪)


我的看法也跟您差不多!

經常在網路上看到一些動人的故事,感人的文章,但這並不代表所有事都可以一體適用!

以這個例子來說,只要將名詞更換,是否能說得通呢?說不通都能算是歧視嗎?

總覺得台灣社會。。。是非漸漸混沌不清、不明~
被拋棄的小孩,本來心靈上就有缺陷在,再加上同性父母,這不是雪上加霜,因為他生下來就已經跟別人的人生不一樣,然後你們又堅持要把他變得跟社會更不一樣,不懂這樣哪裡好。
標題邏輯不對,
反對同性婚姻 = 恐同?
會得出這種結論的人不是邏輯思考能力太差就是阿Q勝利法。

|4、同性婚姻會破壞家庭制度?

婚姻的本意是什麼?是兩個人爽所以結婚?
本來婚姻就是一種安定社會,塑造繁衍後代環境的制度。
同性結婚顯然不可能繁衍後代,是否適用婚姻制度?

|4、為何不公投?

同性婚姻是否為基本人權,不是任何人說了算,
但是公投設計作用之一就是解決爭議性大的問題,
這點毫無疑義。

|5、同性婚姻收養子女有害下一代?
| 然後,殺人犯、放火犯、強姦犯......幾乎所有的罪犯都是誰教養出來的.....異性婚姻

路上幾乎100%都是toyota車輛的時候,肇事車輛幾乎100%都是toyota。
這邏輯當然是100%正確,
但是如果有人因此認為都是toyota的錯,開ford比較好,那絕對是白癡。
重點是,現在生育率低落,應避免會減少生育率的措施。

|6、為何不另立伴侶法?
|殺人放火強姦犯結婚時,都不需要另立一套婚姻制度,為什麼同性婚姻會需要另立一套婚姻制度,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再者伴侶法並不是真正的婚姻,是隔離的假平等,違反憲法平等權的精神。

殺人放火強姦犯,
他們在法律上付完代價後,還是正常公民,
只要是一男一女還是可以結婚。
拿這些人出來鞭做什麼?
不過沒關係,
你歧視有前科的人並不違法,
這和歧視同性戀、刺青、穿環、抽菸的意思差不多。
人的思想自由是基本人權,你有權歧視。

|8、同性婚姻牽涉層面太大,需要配套。
|需要配套就去做啊,不然要你政府幹嘛?

現在政府就是不考慮配套只想強行通過,你不出來一起反對才是奇怪

|9、同性婚姻通過,讓我不知如何教小孩。
|你孩子該學習的是尊重與平等,所有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受到相同權利義務的保障。

我的孩子需要學的是多元觀點的尊重與平等,而不是假尊重假平等實則是一言堂式的填鴨教育。
反對同性戀就是恐同症這種一言堂扣帽子式的教材正是教育走歪了的明證。

|10、少數立委霸凌多數。
|反對同性婚姻的信愛望聯盟,在上次立委選舉全數落選,現在的立委才是代表多數民意。

太棒了,如果要講多數民意,公投是最直接的民意,但是有些人絕對不敢。

|15、同性婚姻之後就要通姦除罪化。
|通姦是指在婚姻關係以外的性關係,同性戀婚姻都沒有,何來的通姦。

神邏輯我看不懂。
但是同性婚姻勢必牽動通姦的定義,本來就是應該一併討論。

|16、同性婚姻是要雜交?
|要雜交的人需要婚姻嗎?你到底懂不懂得婚姻是什麼?最會踐踏破壞婚姻價值的,正是反對同性婚姻者,將婚姻視為性解放、雜交。

控方與辯方都是神邏輯。無法反駁

|18、同性婚姻導致人類滅絕。
|地球的人口數已經超過70億了,你需要擔心的是地球何時會被擠爆。

所以救生育率是錯的?同性婚姻對地球比較好

|我國是憲政立國,人權立國,何時成了宗教立國

有特定宗教出來反對,我們就變成宗教立國了?
這是哪一國的神邏輯?
先證明反對同性婚姻的都是某宗教,再來提這個神邏輯吧。
不然,你乾脆主張把禮拜一到禮拜天的制度廢掉,這個制度100%是來自於同類宗教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轉貼了一篇寫得洋洋灑灑但是內容跟法學觀念跟嘴砲鄉民差不多,甚至更差的文章。


我武維揚 wrote:
5、同性婚姻收養子女有害下一代?

同性婚姻收養子女,必須要經過國家的把關篩選,選出最符合下一代利益的父父或母母,反而是異性婚姻的下一代並沒有篩選的制度,殺人犯、強姦犯、放火犯、恐怖份子都可以有下一代,真正有害下一代的不是同性婚姻,而是反對同性婚姻人士的歧視。當反對同性婚姻者學會尊重,同性婚姻的下一代就可以健康的成長。
另外,同性戀要收養的小孩,都是被異性戀遺棄的,剝奪小孩權利的,正是異性戀,同性婚姻的收養是在幫異性戀解決他們所製造的問題。
然後,殺人犯、放火犯、強姦犯......幾乎所有的罪犯都是誰教養出來的.....異性婚姻



本來還想按個讚

看到這段,真的是豬隊友寫的!
我武維揚 wrote:
謝謝古育仲先生惠允...(恕刪)


其實這很簡單咩....把多元成家方案改成同性結婚方案...

然後刪除掉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

然後同性戀領養小孩部分....請修改一下..需經被收養人同意..不管被收養人是否成年..

都得依被收養人意願為優先....


保證啥事情都沒有.....
其實我不恐同啦

但是我希望"同志結婚的觀念" 不要影響到我

所以 私底下 我是很認同的 但是上了檯面我就絕對反對

我個人以為

並非每個同性戀都是從小就開始覺醒 我認為很大部分是受到了成長時期的影響

然後去漸漸的確認自己的性向

也就是說 我認為 每個人都有一定機率是同性戀 只是有沒有被激發而已...所以會有很多所謂的雙性戀

很大的程度上 我不希望這種被激發的可能性擴大.....

並非我歧視同性戀 只是我有小孩 我希望他能夠像他爸一樣 找個喜歡的女人結婚生子

共度一生 而不是去找個喜歡的男人 領養一個小孩......

中華文化的框架很重 所以當框架存在的時候 大部分的人都會生活在框架裡

但是......當框架被打破 我認為很多時候生活就會變得脫序


同性婚姻(荷蘭語:Huwelijk tussen personen van gelijk geslacht[1]或者homohuwelijk)自2001年4月1日在荷蘭正式合法化。荷蘭是世界上第一個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

荷蘭
全世界最墮落的國家
同性可以結婚、大麻可以抽、人民可以合法取得槍枝、賭博還是性交易什麼的,全部都合法,而且也沒有死刑。
貨真價實的索多瑪城。

---
所以荷蘭人的天讉是:
社會治安很好,最近剛關了五間監獄,因為缺犯人;兇殺率(每十萬人中死於兇殺的人數),只有0.7,是台灣3.0的四分之一不到。
GDP總計是世界第27名、人均GDP是世界第15名、人均收入是世界第10名,而代表貧富差距的吉尼係數只有26.2,是世界第9名。
而且聯合國的報告指出,荷蘭人民是全世界第四快樂的國家。
同時,目前荷蘭部分地區開始試行「基本收入」制度(政府無條件發給人民一個固定的基本金額,目前是900歐)。

BY Juan Huang
同性戀不歧視恐同的再來談我們不歧視同性戀

反同性戀跟支持同性戀應該都是平等的

現在變成反同性戀的一直被貼標籤,幹嘛阿,我就是反對把落後保守標籤貼來貼去的那些人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