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法,台灣人就是這樣,原本只是出於好意幫忙愛民服務,久而久之就變成份內事了,就好像這車位停久了就是你的,媽媽幫你煮飯洗衣是正常事一樣,沒感恩還會報怨,我看請消防員抓怪物要錢是不太可能,只能請政院宣導全民消防觀念,先讓全民慢慢有共識......,.
s-cooper wrote:消防法就有寫確保人民生命財產 本來就是消防的工作了(恕刪) 哈哈哈哈那把國防部、和警政署裁徹好了,把業務移給消防署好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國防部、警政署一部分的職掌也是這個耶消防隊還真是包山包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