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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天理何在?!

真恐怖 小偷進來還要跟他聊聊天 身心有沒有問題 能不能接受屋主的反擊 臺灣的人權 真棒

難道你是傳說中的.. wrote:
別跟網路言論一般見識


雖然我不是華文與華武,

但我對你心思與文采的景仰,有如滔滔江水綿延不絕...

但煩請顧及比例原則,被捅三刀與挨三槍差太多了啦!


事後諸葛誰都會。

若自己是當事者,事發當下腎上腺素大量分泌,有幾人能心平氣和呢?

更遑論身後尚有一懷孕的妻子。

因此我僅能說,這個老公很愛家人。


真正不要臉的是小偷的家人,竟然還想提民事賠償
只能說這個法官開了先例

被偷被盜的被殺的人不能反抗,不小心傷的對方或殺了對方要判刑
所以 不能自衛、不能自衛、不能自衛

這位法官果然是古人,我很有興趣知道他是誰
罪犯最大的台灣,要是守法公民在家遭到歹徒入侵,應該要立刻雙手奉上財物,並下跪拜託歹徒不要太緊張,以免猝死在自己家。

不然就準備被殺人罪移送,要先花個五~十萬交保
然後自宅變兇宅不說,歹徒家屬絕對會找立委開記者會哭訴屋主兇殘的咬死你~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kisp6561 wrote:
被偷被盜的被殺的人不能反抗,不小心傷的對方或殺了對方要判刑
所以 不能自衛、不能自衛、不能自衛

這位法官果然是古人,我很有興趣知道他是誰...(恕刪)


屋主懷孕的老婆自己都說
對方承認求饒自己是小偷不會傷害你們
請問要自衛什麼呢?

陌生人的話或許不能信
可以不用這麼強烈的手段弄死人吧?

如果這種情況判無罪
是不是告訴任何人
萬一你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
萬一你踏出錯誤的第一步
不要認錯求饒、不要認錯求饒、不要認錯求饒

就算本來沒有殺意的也要殺了對方才有活路
因為在那種狀況下你認錯求饒都不會有人信

將來會不會偷竊失風殺人的案件變多了
因為失風後唯一生路就是殺了對方
其他說啥都沒用只會害死自己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這真的超級讓人生氣的!完全就是沒有是非了
法官帶頭讓錯的變對的,到底要怎麼去教育下一代孩子
就算因為特殊因素必須要有一些罪名,但完全可以從輕判拿出誠意阿
另一方到底憑什麼索取賠償,根本就是自己活該
jackalyang01 wrote:
剛看到這則新聞,實...(恕刪)


如果是你兒子去便利店偷瓶飲料就被店員弄死了.
你就知道什麼叫做天理了.

你要知道2人的體型,你就知道什麼是天理了!!

其實這事件對他老婆影響最大,
她心中一定有很大的陰影,
她最清楚,她老公有沒有必要弄死那賊.
她最害怕的,不是賊,是她老公.
哪天惹她老公不高興,她可能也會被弄死!!

會弄死一個人,不在於當下的情況,在於人的特質.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如果是你兒子去便利...(恕刪)


什麼不好做做小偷
還看2人體型勒
自己體態不好,沒本錢還想幹作奸犯科的事
活該給人打死
今天來個骨質酥鬆症的人在路上搶我包包
我一個緊抓讓他拉不動跌倒摔斷腿
我是不是也要罰錢或被告傷害?

juwin168 wrote:
證人伍錦珊雖於警詢...(恕刪)



防衛過當的犯嫌都已經多次跟警方說 小偷快被他勒死了,

代表他應該已認知道小偷無反抗能力,

再者,犯嫌海軍陸戰隊出身,學過戰技,

我以前學戰技時,這叫後鎖喉,教官一開始教的時候,

就有跟大家說這招很危險,可以輕易扭斷對方脖子,

壓制時間僅需短短十秒就可讓人失去知覺,

這個案子在過程中,犯嫌有很多時間可以放鬆手臂〈不會影響對小偷的束縛〉,可是他沒這樣做,

難道沒人想到也許一開始他就有“給他死”的犯意,事後再叫老婆拿手機蒐證,藉以脫罪。〈僅為個人舉例推論〉

麻煩一下,讀讀法律,先瞭解何謂阻卻違法事由,再來評論法官的判刑吧!

真的,法官這個判刑其實很合理,正當防衛不包含,“對方已被你打倒在地,無反能力,你再對他身上補刀的行為”

dec03kimo wrote:
我以為一個正常人是...(恕刪)



一個懂法律有道德的正常人是不會認為碰到小偷自己可以合理將小偷私刑而死的,

所以通常都是喊抓小偷而不會喊殺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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