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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男請辭 綠委:府不應准辭 應慰留

酒駕和學識立場無關..
如果連酒駕都把持不住..
還是不要任要職..
這是道德法律問題..
不管大錯小錯..
終究.還是錯了..
對國家.人民請辭是最好的良藥....
也是一個榜樣..得到尊嚴[這種官員.很少了]....
不像火燒車死亡慘重...
官員卻沒有一個人下台..好多了...

酒駕就是酒駕,不知道跟他的專業有什麼關係?

照這些髮夾彎綠委的說法,「難道專業人士都可以酒後開車?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cccdt419 wrote:
我猜已經收到新加坡發...(恕刪)

嗯 可能是7天賤賞期到了
對方無條件退貨吧
蠻丟人的
qwer41 wrote:
江春男有什麼專業與駐...(恕刪)

好多名人都出來挺
到底是什麼"特異功能" 也沒說
mind control?
法治國家是說面對違法時要坦然面對,並改過,這才是法律的意義,蔡適應認為江春男應該是有刑責才不適任派駐新加坡



這個說法明顯有問題

法治國家是要求國民守法,尤其是當官的做為人民的榜樣,更不應知法犯法

"守法"兩個字有這麼難理解嗎?

這個立法委員的意思是殺了人坦然面對懲罰去並改過?這是法律的意義嗎?

新加坡有死刑及鞭刑的

有些錯是一次都不能犯,否則付出任何代價也沒有挽回,酒駕撞死人,改過又怎麼,撞死了的人會復活嗎?
qwer41 wrote:
江春男有什麼專業與駐外大使有關?可以請這綠委說清楚嗎?他在報紙上鬼扯了八年,謾罵的功力是很高啦,還有其他專業嗎?...(恕刪)

照這標準來看

電視台名嘴每位都該封個國營事業董事長做做

這是Google告訴我的名嘴照片
剛剛聽廣播 有人說
三月多酒駕 七月多才宣判
(在看守所待一晚 說棉被很臭整晚睡不著)

看我們男哥 果然夠力
伊魯米 wrote:
蔡適應說,新加坡是重法治的國家沒錯,江春男違反法律,可是他配合調查,處分緩起訴起且有罰金,他也沒有逃避法律責任,
法治國家是說面對違法時要坦然面對,並改過,這才是法律的意義

所以他應該非常支持砍完人把刀扔掉,待在原地等警察來抓,這種坦然面對"尊重法治"的行為
他的專業是筆刀。
不願跳下來挺他,
至少檯面上也沒人敢罵他,
哪天被他掃到就 "給雖"。

伊魯米 wrote:
新任駐星大使江春男...(恕刪)

沒看到一堆駐外代表全都是從事媒體的,論功行賞啊。
我砲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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