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fan wrote:
看到新聞上,柯p的...(恕刪)
其實就事論事
遠雄與劉先生解約
因為不是購買專利而選擇變更設計
所以的確會牽涉到
這BOT合約到底有效還是沒效的問題
但....當年的中央政府已經認定有效
所以現在扯這個叫座純嘴砲
外帶扯不能打棒球
這叫做純無知
我是遠雄我會用更乾脆的回應方式問
請問可不可以打棒球的標準官方認證數據在哪???
lulalla wrote:
其實當初馬市長任內市政府因為計畫變更過大
就想要與遠雄解約
結果遠雄告到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裁定BOT仍然有效
這王小玉打到陳總統任內的中央政府而不自知(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