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gabu wrote:
很難,尤其我們的法律與執法
實務上也不可能,鮮少人拿得出這筆錢.
而這恐怕也是政治人物好出狂語的一個原因.....
philosophy2468 wrote:第三方要避開遠雄的專利,重新設計、施工;這不是不可行,但,有哪個企業願意拿出370億接手一個要再砸大錢大改的案子?
但都發局補充,若第三方接蛋,為符合公安,勢必要調整設計,仍要重送變更設計圖,專利影響不大。
philosophy2468 wrote:解約後,人家專利要賣你多少錢...嘿嘿嘿,這個用咖桃屋算得準嗎?錢能解決的事情還簡單,就怕人家耍任性不賣你,非要這一票人到遠雄總部門口跪...
楊舜欽昨指出,遠雄擁有大巨蛋多項專利,如主體屋頂的「非對稱舉升工法」、消防安全、舞台起降系統等,由七國團隊和遠雄合資公司與協力廠商規劃,解約後,市府不僅要「逐一買回專利」才能繼續施工,重新召回相關專利團隊也要一至二年,第三方要順利完工「基本上不可能」,即使完成結構安全也是問題。
philosophy2468 wrote:以前,大家都是在101旁邊看煙火;未來,大家有機會從101裡面看煙火了!!!
若市府最終要拆蛋,楊舜欽表示,巨蛋體本身沒樑柱、結構特殊,拆掉不僅要技術,地下六十米深的基柱土方也要回填,整個忠孝東路都是不穩的黏土層,「根本沒人敢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