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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18趴修正 可溯及既往

我認為應該用我的主張,政府照顧退休人士是應盡的責任,也就是退休年限一到,政府給的月退金,就是前一年的人民基本生活費用,不管你的職業,只要一到須繳納月退保險的年紀(例如20歲),每個月就繳納一樣的費用,到65歲後,政府一律給付最低生活費。當然政府有依比例提撥,如果你是受雇,雇主也要提撥,一般民眾也是依比例提撥。這部分就是政府照顧退休人士無收入時的基本生活尊嚴。

如果你薪水高,想多存一些錢當未來退休生活費,那政府有保障收益的個人專戶,你有存入,未來退休就有得領,沒有存,就沒得領。例如20歲有存入5萬到專戶,政府如保障收益2%,這五萬到65歲退休,就有12.189萬了,所以只要持續存款,到65歲退休,肯定也是一大筆錢,這部分就是自己退休金自己存。

我認為政府是要保障退休人士的最低基本生活尊嚴,而非現在常常聽到的,55歲正值壯年就退休,然後月領7萬,再去外面民間公司當顧問,合計月領數十萬以上。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always CoCa Cola wrote:
如果訂出合理上限, 溢領部份我認為應該要追繳回國庫

這會很恐怖,,因為當初是「合法」領的,並非「溢領」.
這就好比老闆給員工月薪五萬,幾個月後因故降為四萬,
連帶前幾個月「溢領」的金額還要繳回一樣.

法律「溯及既往」是不得以而為之,而且表示政府誠信有了缺陷.
任意的「溯及既往」,法治社會大約也不復存在了...

luzibin wrote:
我認為政府是要保障退休人士的最低基本生活尊嚴,而非現在常常聽到的,55歲正值壯年就退休,然後月領7萬,再去外面民間公司當顧問,合計月領數十萬以上。...(恕刪)


退休金是要保證退休人員的生活無慮...

應該加訂退休後還有正職收入的,退休金要暫停或減半,

我當兵時,一堆教官退伍回來任教就領雙薪啊~

根本開外掛,還佔缺

congydu wrote:
退休金是要保證退休...(恕刪)


那勞保如何呢?
kaots wrote:
林萬億:18趴修正...(恕刪)


我很好奇: 年輕的軍公教的意見

尤其自父母不是退休軍公教
且自己現在是(年輕)軍公教

這部分的意見...會很有意思 ~~~~~

============

軍公教的問題
不只是軍公教的問題
這是國家的問題

軍公教是勞方
資方是國家全體納稅人

Bravo4freedom wrote:
我很好奇: 年輕的軍公教的意見

年輕的軍公教沒有18%.....
Bravo4freedom wrote:
我很好奇: 年輕的...(恕刪)


軍公教是勞方?

勞方能用刑法第十條跟委棄守地跟貪汙治罪條例?
congydu wrote:
應該加訂退休後還有正職收入的,退休金要暫停或減半,

那不就是改稱臨時人員/約聘顧問/勞務外包..而已?

更何況,會導至退休人力閒散,對健康不好,對社會也沒幫助....

Nickwex wrote:
http://anti...(恕刪)
No offense,可溯及既往,拿過的要不要吐出來?


18% 擺明就是當時政府的思考不周吧....

當時誰也沒想過現在利率 會低於1% 甚至 負利率

前政府亂開支票 後政府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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