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u21 wrote:有前輩提到開徵「台北市呼吸空氣使用費」只要在台北市有呼吸的都要收費,月繳,7-11等各大超商可繳費很快就解套了.(恕刪) 跟徐旭東合作,每個人頭上都要貼Etag可以感測腦波,違法就修改法律到合法,只要踏入市界就收費,想到"台北市"也要收,跟遠東46分.157拿去用,不用謝.
以後「加派人力」街頭站崗,看到亂丟煙蒂、紙屑立刻開單告發,三步一崗、五步一哨,別說三百億,五百億很快就能達成!人力要不要成本?依157的邏輯,已經支付薪水了做點事也是應該的,反正都是底下的人在忙,他只要每天爬樓梯上、下班就好。市府團隊怎麼沒想到叫市長每天騎自行車上下班?騎過的車還可以拍賣,簽個名隨便賣都有七位數,叫車商贊助又不用花錢,每週賣一部就好,先補貼一下解約金,重新弄個軟體再從下一個接手的補回來⋯⋯
f02104 wrote:政策性收入是指哪些項目?收入指定用途給大巨蛋解約金使用,會不會排斥到其他建設經費?新開的收入是不是又要從市民口袋挖? 就是某某公共設施又要漲價的意思需要透過議會通過才能做的,就擬好計畫書送交議會審查不需要的,就直接政令下達命令各局處照辦比如全台北市白線全部改成收費停車格,沒線的土地全部劃上紅線,這需要送審查比如公車捷運再漲個5元,停車格再漲個10元這類就可以直接硬來,頂多被罵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