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einhk wrote:大馬都說明是嫌犯了,人家沒證據怎會說那些人是嫌犯?台灣硬要搶人回來,然後說沒證據。台灣沒立案沒查過有屁證據?這就叫掩耳盜鈴。我捂著耳朵就是沒有鐘聲了,呵呵。 其實台灣該做的是關切,關切1.嫌疑犯是否受到公平合理的審判2.羈押環境是否受不平等待遇英商林克穎我們也不要求引渡來台受審?如果,當初英國政府直接在機場攔糊,把人弄回英國,接著英國警方因為手邊完全沒有他撞死人的證據將他們放了,不知道這些立委能接受嗎?
eshu0329 wrote:台灣是法治的國家,...(恕刪) 你不懂刑法我不會笑你但我一定要恥笑法學博士黃國昌在這個事件的法律見解錯得離譜 (法學博士的水準...只能科科)國昌在怪對岸沒送證據過來前要不要先翻翻我國刑法典確認一下我國刑法能否適用在這個個案上啊 ?第7條已經白紙黑字告訴你本案有關第339-4條的詐欺行為無我國刑法適用那麼問題來了既然我國刑法不適用,沒有管轄權那國昌你TMD吠證據不是是吠辛酸的嗎?是啊就是吠辛酸的但很多不懂的人喜歡跟著一起吠不要再扯蛋民主法治、無罪推定了, 根本文不對題
makeinhk wrote:大馬都說明是嫌犯了,人家沒證據怎會說那些人是嫌犯?台灣硬要搶人回來,然後說沒證據。台灣沒立案沒查過有屁證據?這就叫掩耳盜鈴。我捂著耳朵就是沒有鐘聲了,呵呵。...(恕刪) 哪來硬要搶人?台灣是有出動特務直接把人押回來嗎?鴨子都飛進中國裡,自己要放出來的還是台灣隨便喊,北京都得照辦?甚麼時候中國成為台灣的小弟啦?人都已經放了,事已至此中國若要積極為受害人爭取權益,趕快把相關事證交給台灣才是,兩岸網友在網上互噴口水也制裁不了這些詐騙分子。
eshu0329 wrote:有證據指出這幾個人是詐欺犯嗎?如果沒證據,就是無罪啊。 在台灣當然沒證據隔壁老王的兒子跑去你家殺了你老爸老媽然後老王基於自己人自己處理趕快跑去你家把他兒子從你手中押回去隨後老王就在家裡說:我兒子在王家沒有殺人的證據,所以他沒殺人,無罪釋放